潘庆云,法学教授,男,出生于1943年7月,浙江兰溪市人,毕业于复旦大学,语言学硕士学位,为全国首批语言学硕士。现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教授,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研究专家,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司法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1968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一直从事教师工作。主要从事法学、法律文书、法律语言、语体修辞学等学科的研究,尤其是在法律语言学的开创和发展方面以及法律方书学的科学化、体系化方面,做出了较多贡献。专著有《公共关系修辞学·法律修辞》、《法律语言艺术》、《法律语体探索》(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博士点重点科研项目成果)、《中华隐语大全》、《跨世纪的中国法律语言》、《法律文书评论》等获著和《文学的语言》、《实用法律口才学》、《司法文学》等合著,另有法学、法律文书、法律语言、审判方式改革,修辞语体、统战理论等方面的论文、文章约400篇的公开发表。专著《法律语体探索》、论文《审讯盘诘术刍议》分别获1994年上海市演讲学科研成果一等奖;论文《台湾民事书状的现状、结构与技巧》、《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研究》获1998年中国司法文书研究会科研成果一等奖;专著《跨世纪的中国法律语言》获1998年上海发展汽车工业奖教基金三等奖,获1998年中国司法文书研究会科研成果一等奖,专著《法律文书评论》,论文《澳门基本法与澳门法律语言问题》、《我国当前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弊端及其改革思路》1999年全国司法文书研究会科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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