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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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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良法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307033542
  • 作      者:
    李龙主编
  • 出 版 社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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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龙,湖南祁阳人,1937年生,武汉大学教授(博导)。曾任湖北师范学院政教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顾问、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总干事。80年代以来,共发表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与教材25部。其中1997年、2001年先后两次获国家教育部第一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国家社科规划领导小组颁发的国家级三等奖。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3项,1997年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代率团出席法学国际会议,并顺访过阿根延,巴西和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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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良法论》系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全书介绍了古今中外学者关于良法及其标准等问题的论述,并具体讨论了良法的价值标准、形成标准、程序标准以及中国法治进程中的良法及法的良性化问题。认为价值合理性是良法的核心要素,规范合理性是良法的形成表征,程序正当性是良法的运行保障。<br>    良法,不仅是法学理论中经久衰的重大主题,而且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现实问题,更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基本前提。因此,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br>    良法是社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社会变革的助产姿。社会发展的渐进的,即用改革的方式使现有社会制度进一步完整,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也有突变的,即用革命的方式,从根本上变革现有的社会制度,从而推动历史的前进;但那不是革命的开始而是革命成功后的必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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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br>第一章 良法及其标准的学理探讨<br>第一节 西方学者的良法思想及良法标准<br>一、古代和中世纪的良法观<br>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良法观<br>三、分析法学派的“恶法亦法”论<br>四、新自然法学派的“恶法非法”论<br>五、审判纳粹战犯中的“良法”与“恶法”之辩<br>第二节 中国学者的良法思想及良法标准<br>一、古代儒法两家的“义”、“利”之争<br>二、近代“趋时救弊”的善法观<br>三、中国现代学者的良法观<br>第三节 良法标准之我见<br>一、对传统良法理论的超越<br>二、良法标准的界定原则<br>三、良法的基本标准<br>第二章 良法的价值标准<br>第一节 良法价值的理念模式<br>一、以正义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br>二、以秩序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br>三、以效率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br>第二节 良法价值的体制模式<br>一、“个人本位”的法律价值体制模式<br>二、“社会本位”的法律价值体制模式<br>三、“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重的体制模式<br>第三章 良法的程序标准<br>第一节 良法运行的正当程序<br>一、正当程序的理论渊源<br>二、正当程序的制度变迁<br>第二节 良法运行的基本程式<br>一、良法运行的立法程式<br>二、良法运行的行政程式<br>三、良法运行的司法程式<br>四、良法运行的法律保障<br>第四章 良法的形式标准<br>第一节 法的形式的相对独立性<br>一、形式与法律形式的涵义<br>二、法的形式的相对独立性<br>第二节 法的形式合理性<br>一、法的形式合理性的一般原则<br>二、法的渊源形式的合理性<br>三、法的表达形式的合理性<br>四、法的内在形式的合理性<br>第三节 法律体系的完整性<br>一、法律体系的学理分析<br>二、法律体系完整性的基本要求<br>第五章 中国法治进程中的良法及法的良性化<br>第一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价值定位<br>第二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规范选择<br>第三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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