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皞,陕西延长县人,法学博士,副研究员,高级法官,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83年、1991年、1998年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并获博士后证书。自1984年以来曾先后担任陕西省延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行政庭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出版个人专著《司法解释论》,参加编著《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学新论》等法学学术著作2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十多家国内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在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商学院等多所科研机构和高校兼任研究员或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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