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自1945年创建至今已经在世界各地实施了60项维持和平行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国际问题研究领域里,联合国问题研究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则是联合国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作者一直从事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工作,1996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经在国外著名大学进修深造,实地考察过纽约联合国总部,并在联合国系统中服务过一段时间,因而既有理论研究的基础,又有实地工作的经历。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作者近几年来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可以说本书作者也是国内较早开展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其论文和专著在学术界同行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br>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组织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采取了60项维持和平行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国际社会对历次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评价却褒贬不一,众说纷纭。作为一种与法律相关的政治外交行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对现代国际法无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者尝试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形成与发展、低潮与复兴放在战后国际关系格局演变的大背景之下加以观照,从解读《联合国宪章》入手,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法律依据、理论基础、基本体制、维持和平人员的特权豁免与法律责任、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面临的法律新挑战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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