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统治阶级追求深宮内院中的极端奢侈、纸醉金迷的生活,一方面平民的生活处于极端的贫困之中。这两者的反差越是明显,就越能体现他们的权威与尊严。否则将是“礼崩乐坏”,大逆不道了。这种思想在封建社会是根深蒂固的,即使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内部仍然认为:“人聚于乡而治,聚于城而乱。聚子乡则土地辟,田野治,欲民之无恒心,不可得也。聚于城,则徭役繁,狱讼多,欲民之有恒心,不可得也。”《日知录·人聚》这里说的“人”,当然是指劳动人民。显而易见,他们认为城里只能容纳统治集团,而对城里的平民百姓则必须加以控制,只有让其在农村种地,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城市中,商业贸易功能是它所应具备的重要功能。事实上,在中国封建社会城市发展的每个高潮中,商业贸易的发展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如春秋战国时期、西汉时期、南北朝时期,都是中国封建城市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尽管当日寸战乱频仍、烽火连天,但商队的驼铃马蹄,市场的喧嚣嘈杂,仍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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