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伊斯兰文化并不是单一民族的或纯粹阿拉伯半岛的居民——阿拉伯人的文化,而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由于伊斯兰文化在它形成之际是以阿拉伯语说出来的,用阿拉伯文书写表述的,在这一意义上又称为阿拉伯文化。
阿拉伯语法阿拉伯语法的确立,对伊斯兰文化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古兰经》的语言是以古来氏语(阿德南语)为基础的阿拉伯古典的书面语言,它与各不同地区的阿拉伯人日常应用的土语有一定的区别。虽然在《古兰经》中已经有了一些外来语,可是在征服战争胜利后,随着幅员广袤的帝国的建立,阿拉伯语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至宗教领域中已不敷用。在阿拉伯人与被征服地区诸民族的交往中,这些民族的语言和方言,不断地影响着阿拉伯语;阿拉伯人也不断地从波斯语、阿拉米语和其他外国语言中吸取大量词汇,以丰富自己的语言,这包括从波斯人那里吸取政治术语,从希伯来人和叙利亚人那里吸取宗教术语,以及从希腊人那里吸取政治、科学和哲学术语等等。同时,新皈依者和那些与穆斯林频繁交往的非阿拉伯人,为了担任政府公职,或是为了诵读《古兰经》和从事宗教生活,也需要学习阿拉伯语。为保持阿拉伯语作为经典语言的纯正并适应社会生活和日常交际的需要,在库法、巴士拉等地开始了阿拉伯语和阿拉伯语法的研究工作。参加这一工作的,既有阿拉伯穆斯林,又有有文化的马瓦里。他们根据《古兰经》和“圣训”,根据阿拉伯古代诗歌和阿拉伯人的口语,进行深入细微的分析研究,分类整理,从中寻求语言的规律,进而制订语法的规则。相传巴士拉的阿布·阿斯瓦德·杜尔里(?一688)是阿拉伯语法的奠基人。据说阿里曾为他制定词的分类原则,即分作名词、动词和虚词三类,要求他根据这条原则写作一篇论文。后来,阿布·阿斯瓦德完成了这项任务。继阿布。阿斯瓦德之后,巴士拉学者赫立里·本·阿赫默德(?一786)发现阿拉伯语的规律,首创阿拉伯语的韵律学,迄今仍为人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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