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论述国家政策是如何与妇女尤其是她们的家庭相关联;如何与具有普遍意义的不平等结构性基础相关联,本书力图了解女性主义理论和行动间关键性的联系,研究同时存在于私人(家庭)和公共(经济和国家)这两个领域中的一整套家长制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这些制度构筑的统治系统在全球范围内影响了妇女的生活和家庭生存。
卡麦曼和卡恩(Kamerman and Kahn 1979)指出,与许多欧洲国家不同,美国既没有细化的家庭政策,也没有一个综合性的有关家庭的国家政策①。杰尔斯特和格劳斯(Gerestel and Gross 1987)解释说,美国之所以缺少一个连贯性的有关家庭的全国性政策,是由于缺乏对于已有的前家庭(pro-family)形态意义的认同,政府不愿意将家庭关系、家庭生活的多元、各个州坚持的多样性以及将家庭看做一个私人堡垒的观念等合法化。在对母亲休假、儿童支持、儿童照料、AFDC(帮助有需要照料的儿童的家庭,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组织以及税收政策的重新考察中,弗尔伯(Folbre 1987)发现,通过不认为母职工作也是一种工作,通过要求母亲承担抚养孩子费用的大部分,通过将母亲贫困化和对母亲依赖的崇高化,有关公共政策与行动是如何在为男人利益服务的同时,使妇女处于不利境地的。
本书的分析框架显示了美国的男性统治是如何拥有观念的和物质的基础,并与经济和家庭结合在一起,建构了强化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政策的。阿芙莎(Afshar 1987,第2页)指出,许多国家的研究展示了国家政策(与一些它建于其上的矛盾的观念一起)对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尤其是妇女生活的影响。她特别揭示了那种害怕妇女的性存在和将妇女看做“煽动犯罪”的力量的观念,是如何导致伊斯兰国家在法律上支持将妇女隔离在家中,并将此视之为妇女荣耀和受尊重的最重要的象征。由此,男人通过将妇女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控制在家庭领域之中而获得的好处被公正化了。本书中由周和陈撰写的论文显示了独生子女政策是如何更强调以孩子为中心的观念,而不是关注社会性别的不平等,从而增加了妇女在喂养、照料孩子上的责任,并很可能减少了妇女对于社会活动的充分参与,由此加大了而不是削减了社会性别的不平等。
近来,女性主义者已开始对国家的角色、国家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与那些对妇女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及她们家庭的生存有着显著影响的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在对三种研究国家的主要视角: 自由主义——多元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央集权主义进行界定时,查尔顿(Charlton 1989)等人指出,自由主义——多元主义是典型的将国家看做政府,或者是在竞争的利益集团间进行仲裁的决策机构。被认为是社会性别盲的国家在为满足市民的需求而进行的资源配置中,负有很大的责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将国家看做一种机构,通过这一机构,资产阶级力图保护自己的利益。虽然查尔顿等人(1989,第4页)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在论证家长制家庭和国家是如何通过控制女性劳动力而得以长期延续的方面是有效的,但她/他们仍提出,它不能解释“社会性别观念的生命力、相同.阶级的男女间的冲突、妇女组织化的差别,或者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社会性别冲突”等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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