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独创性的社会矛盾理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
关于社会主义的矛盾问题,列宁早就讲过,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失了,矛盾还存在。但是,在苏联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斯大林却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还会有矛盾。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完全适合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亲密团结,友爱合作,在政治上道义上是一致的。这种友爱合作和团结一致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直到1952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他才含糊地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说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要出问题的。但是,他们既没有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当作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更没有提出社会主义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在马列主义的发展史上,用对立统一规律系统地观察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是第一人。他首创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接着他又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这种“相适应”和“相矛盾”,前者是基本的,主要的。但也不能忽视后者,因为不断改变这种“相矛盾”的状况,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同时,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比如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激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激烈的阶级斗争,那种矛盾不可能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可能加以解决。社会主义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优越性和生命力的缘由。他还提出,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以及其他矛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学说,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新问题,观察和处理国际斗争的新问题。
毛泽东还以彻底的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精神明确指出,即使“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那个时候”也“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人民就要改革它”。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既突破了长期以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流行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又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严格地加以区别,从而揭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为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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