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事业究竟是一种有可能危及国家法律权威的自由权利,还是一种被国家法律权威所指令的道德义务?这是作者在比较中古哲人阿维罗伊的Deci sive Treatise和近代哲人斯宾诺莎的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这两部伟大著述时被提示到的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作者的研究,并使作者在西方政治哲学著述传统中看到了“立法诗”和“抒情诗”之间的深刻区分,前者使哲学事业背负了政治和道德的担当,后者则意在保留思想自由的自然权利。
《古典的立法诗:政治哲学主题研究》以文本解读的方式,通过对西方文化中的五部经典著作《劳作与时日》;《法律篇》;《麦克白》;《鲁滨逊漂流记》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分析,具体地探询了西方文化中隐约于诗歌、哲学和历史三方汇流的传统之中的本真的法律——政治精神,并由此研究了西方的思想家们是怎样本着这样的立法精神,成功或者失败地,于神意关切和隐退之际,思考在人间如何建立善和好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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