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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100011086
  • 作      者:
    (法)西耶斯(E.J.Sieyes)著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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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所收的这两篇论文,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思想家西耶斯的代表作。《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集中揭露了特权阶级的垄断性和寄生性,以及特权的弊端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第三等级是什么?》着重回答了三个问题;第三等级是什么?是一切,是整个国家;第三等级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么?什么也不是;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这本书在法国大革命前夕起了极大的宣传鼓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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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节 第三等级的第二个要求第三等级的代表
  须与两个特权等级的代表在数量上相等。
  我不禁要再说一次:这项懦怯无力的要求仍受到往昔的影响。王国的诸城市未曾充分地考虑知识和公众舆论的进步。它们当初若要求以两票对一票,也不至于碰到更多的困难。如果那样,也许人们早已迫不及待地同意实行代表数量相等的制度了,而今天有人却仍在吵吵嚷嚷反对这种平等。
  此外,当人们打算对此类问题作出决定时,决不能像人们通常所为,满足于提出其意愿或以惯例作为理由,而必须提高到原则。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一样,取决于公民的身份。公民身份这一法律地位人人相同,它与每个人构成其财产或享受的真正财富之多寡无关。凡具备选举人规定条件的公民,均有权当选为代表,他的代表资格不能是另一个公民的代表资格的一部分。此权利是完整的一体;人人同样行使,正如人人同样受他们协同制定的法律所保护一样。怎能一方面认为,法律是普遍意志,亦即大多数意志的体现,而同时又主张,十个个人意志可以抵得上一千个个别意志呢?这岂不是要让少数人制定法律?这显然是违背事物本性的。
  如果说,这些原则虽然千真万确,却离一般人的想法稍远,那么我要提请读者注意在他眼前的一项对比。
  庞大的普瓦图大法官辖区在三级会议中的代表多于小小的热克斯大法官辖区,除讷韦尔的主教先生外,世人不是都认为此事合理吗?为什么呢?有人说,因为普瓦图的人口和捐税远胜过热克斯。这就是说人们同意根据某些原则来决定代表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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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论特权
第三等级是什么?
第一章 第三等级是整个国家
第二章 迄今为止第三等级是什么?什么也不是
第三章 第三等级要求什么?要求取得某种地位
第一节 第一个要求 第三等级代表只能选自真正属于第三等级的公民
第二节 第三等级的第二个要求 第三等级的代表须与两上特权等级的代表在数量上相等
第三节 第三等级的第三个即最后一个要求 三级会议投票不依等级,而依人头
第四章 政府曾试图做过什么以及特权者为第三等级倡议什么
第一节 省议会
第二节 显贵会议
第三节 前两个等级的爱国作家
第四节 平等承担赋税的许诺
第五节 特权者与政府的共同朋友所提出的折衷办法
第六节 有人提议仿效英国宪法
第七节 仿效精神不会把我们引向正确道路
第五章 本应做的事——有关的原则
第六章 尚需做的事 若干原则的阐发
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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