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瑞传,男,汉族,1925年6月20日生于天津,原籍浙江省海宁县。1946年毕业于昆明西南联大化学系,因成绩优异被免试推荐入清华大学化学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1949年4月到华北大学学习。1950年转入中国人民大学俄文专修班,8月调入新组建的统计系从事统计学的俄文口、笔译工作,1956-195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系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俄文口、笔译工作,1957-1973年担任统计系统计学原理、经济统计学、数理统计学、抽样调查等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974年初我国恢复人口学研究,为了国家的需要,查瑞传同志从自己热爱并已取得较大成就的统计学专业转入人口学领域,成为恢复我国人口学研究的少数开拓者之一。此后,他一直从事人口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系)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人口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一至四届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19841987年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首届副系主任,19851988年被聘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1989年被聘为国务院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组成员,1985-1990年任中国人口学会研究部委员,1988-1997年任北京市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1995年被聘为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学会第三届全国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委员会委员,2000年被聘为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北京市人口学会顾问。
1979年参加我国第一个人口出国考察团,1985年应美国邀请,作为中、美交流学者赴美国讲学,在从事人口学教学和研究工作30年来多次参加国际会议及出国考察。30年来,查瑞传教授孜孜不倦地在人口学领域里辛勤耕耘,为我国人口学研究的发展和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做了大量奠基性工作,撰写的专著、教材和译著达10余种,人口学学术论文70余篇,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0多人。
在从事教学、科研50多年的工作中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如1995年被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评为优秀教师一等奖;1996年被评为银士达教学一等奖。他写的论文和主编的著作,如《中国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分析》获教育部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社会学一等奖;《人口学百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论文《计划生育和保障人权》获中国人口学会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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