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是基根本特征。从历史发展来看,在现代社会。民间组织对于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民间组织通论》从民间组织的定义理论、法律政策框架等理论问题,从民间组织的评估、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实务问题,以及民办学校、行业协会、在华海外民间等组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民间组织通论》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和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在理论上有了新的突破,并对完善民间组织的管理和治理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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