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3——1657年,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因向罗马教廷报告“礼仪之争”问题返回欧洲,在欧洲各国游历期间,在德国科隆出版《中国语法》,这本书对欧洲学者深入研究中国语言,成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后来德国医生门采尔[ChristianMentzel]在柏应理指导下,学习汉语,著有《中文入门》,惜未出版。1730年贝尔[Bayer]用拉丁文著述的《中国大观》在圣彼得堡由皇家研究院刊印,第一册是有关中文字典和方言。1687年,法国耶稣会士白晋编著《中法小词典》并用拉丁文和法文写成《中文研究法》。中文研究成就最大的当推马若瑟1728年在广州写成的《中文札记》 [Notitla LinguaCSinicae],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文字的专著,多取材于白晋的《中文研究法》。书中举证三万三千多条来说明中文的优美。该书曾请法国著名学者傅尔蒙[E.Fourmont,1683-1745]校阅,而傅尔蒙又参考马若瑟的研究材料,吸取其他一些成果写成《中国文典》 [Grammatica Sinica],对法国汉学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马若瑟的《中文札记》多次再版,马六甲英华书院就曾再版过此书。
1733年,传教士格拉蒙纳[Bazilius A Glemona]在澳门著成《中拉字典》。第二年, 巴多明将达内[Danet]拉了文字典译成中文。18世纪,魏继晋编有《汉德字典》。此外,来华传教士对汉语以外的文字也予以重视,像孙璋的《汉蒙法对照字典》和法国耶稣会士钱德明的《汉、满、蒙、藏、法五国文字字汇》。后者为乾隆帝敕编,为西方人研究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开创了先例。
综上可知,从事中文研究者大多为来华的传教士。由于英国在此之前从未有传教士到过中国,因此在中文研究及辞书编纂上远远落后于法、意等国,基本尚属空白。伴随基督新教传入中国,英国势必要在中文研究上赶上其他国家,这可能是伦敦会在给马礼逊的指示中,把学中文视作一个伟大目标的原因所在。
二、马礼逊的中文学习
马礼逊在确定来华后,伦敦会曾安排马礼逊跟中国青年容三德学习中文,但毕竟时间太短,而且马礼逊同时要准备医学、天文学等其他知识,所以他在中文学习上只是打下点基础而已。因此到广州后,提高中文知识便成为当务之急。这既是为了完成伦敦会要他掌握中文的目标,同时也是为编纂字典和翻译《圣经》作准备。然而,马礼逊在广州学习中文面临的困难,丝毫不亚于在英国伦敦:
第一、清政府严禁中国人教外国人学中文,否则处以极刑。1759年洪仁辉[James Flint]事件后,李侍尧在奏文中将事件的原因归结如下:“细察根源,纵由内地奸民教唆引诱,行商通事不加管束稽查所致。查夷人远处海外,本与中国语言不同,向之来广贸贩,惟藉谙晓夷语之行商通事为之交易,近如夷商洪仁辉于内地土音官话,无不通晓,甚至汉文字义,亦能明晰,此夷商中如洪仁辉之通晓语文言义者,亦尚有数人,设非汉奸潜滋教诱,何能熟悉?如奸民刘亚扁始则教授夷人读书,图谋财物,继则主谋唆讼,代作控辞,由此类推,将无在不可以勾结教诱,实于地方大有关系。”从此奏可以看出,夷人通晓汉语是中国人教授所致,因此清廷严禁外国人雇佣中国人,并把这类人目为汉奸,清高宗就认为刘亚扁“为外夷商谋砌款,情罪确凿,即当明正典刑,不得以杖毙完结一。这位教授外国人学习中文的老师,被清廷视为汉奸,“即行正法示众,俾内地棍徒,知所惊惧,而夷商等共识天朝威德一。英国洋行大班布朗[Henry Brown]向两广总督长麟请求学习中文,”英吉利国人爱学中国话,若许广东人教我们买卖人会说话,就能够通中国法律了”。对布朗的请求,长麟以已有定例而加以拒绝:“查夷人来广贸易,除设通事贸易外,原不许多雇内地民人,听其指示服役……现今通事买办,即系内地民人,尽可学话,不必另雇内地民人教话,致与定例有违。”长麟曾陪伴马戛尔尼使团,素以通夷务著称,他对布朗的其他请求加以改善后予以同意,惟独对此条予以拒绝,可见当时清廷对外国人学习中文限制之严,疑惧之深。
1814年,交广州知府陈镇及各司道的复文中提出,允许夷人用汉字禀事,“以内地禀事,悉用汉字缮写事由,本盛世同文之义,因外夷不识汉字,是以准用夷字,系属格外体恤,今该夷商等情愿写汉字,似与书同文之义尚无妨碍,即向来夷禀,亦多用汉字,请俯顺夷情,准其禀事时书写汉文”。如果此议获准,那么外国人请人教习中文,自属名正言顺,不料却遭到否决,“查夷性谲正不一,恐致勾引内地民人,代为书写,如遇有语涉荒谬,一经查究,则又以不讲汉文,请为代写,为推却地步,不可不防其渐。应请嗣后如该大班能写汉字,惟其自书,若本不讲习,仍用夷字,免致狡混,而杜弊端”。在这种情况下,聘请中文老师非常之难,即使被聘者,也是提心吊胆,惟恐为官府所知。据马礼逊说,他聘请的中文教师中,其中一个人身上经常带着毒药,一旦被清廷官吏发现,即服毒自尽,免受牢狱之苦。”当时在广州与马礼逊过从甚密的威廉·C.亨特也谈到,马礼逊“不得不在晚上学习中文,并将房间里的灯光遮蔽,以保护他自己的中文老师”。马礼逊自己也说:“我们克服了官府制造的许多麻烦。我们不得不秘密学习,常常不得不把书藏起来。由于害怕,我的助手一再逃离我,一个仆人上街时被捕”。卫三畏在追述自己学习中文时说: “当时最大的困难就是聘请合适的教师教我中文。我请到一位文学造诣很深的先生,他行事特别谨慎,以防他人告密。每次他来授课时,必携带一外国妇女的鞋子与修鞋工具,放在案上,如有陌生人或可疑的人进来,他便佯装为修番鞋的工匠以作掩护,——连好几个月,他都这样做……”2不仅清政府禁止中国人教外国人学习中文,澳门的天主教徒也禁止中国人帮助马礼逊学习中文,据马礼逊说,一个在广州帮助过他的人,到澳门后虽未被盯上,但也不敢来拜访马礼逊。3
第二、购买中文书籍困难。要学好中文,必须有充足的资料。但清政府对外国人购买中文书籍,严厉禁止,“内地书籍例不出洋,近日汉奸多为购书……·款,查例载天朝史书,外夷臣不准携带出洋,是史书出洋,有干例禁”。因此外国人购买中文书籍相当困难,除非私下购买,实是难得,马礼逊在日记中曾记到:“由于不知道将在此待多久,我买了书籍、纸笔等,书籍是偷偷买来的,否则无法得到。”马札逊所说“偷偷买来”,实际上就是雇佣中国人私下购买,这样就会被诈骗,据载一个人一次就串通玛礼逊的男仆诈骗了马礼逊30元。5马礼逊明知被诈骗,但是为了买到中国书籍,也只好忍受。通过这种方式,马礼逊居然搜集到四五百卷中文书,均是关于语文、宗教、哲学、医药、法律以及历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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