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述的差别而言,各种抄本和定本之间,在《古兰经》的实际内容方面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在先知去世时,经文的次序显然还没有排定,读法上的稍有不同,早已存在。其他一些分歧的说法,从资料上无法证实。反之,这些不同抄本倒可以证实,《古兰经》定本是启示记录的真实汇编。
3.经文的规范化
“奥斯曼定本”的颁布,对于统一《古兰经》的抄本走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是对伊斯兰教的重大贡献。不过,当时书写经文的文字是不完善的,即只有辅音字母,没有元音字母和标音符号。字形相同的辅音字母还没有采用加点的方法以示区别;发音的不同以及其他类似叠音的变化尚没有符号标示。因此,字母很容易混淆,词语也会读错。正是由于书写文字不完善,宰德·本·撒比特等人在整理定本时,要以古来什部落的方言为基准。但在当时,区分不同方言之间细微差别的手段还不存在。根据这样的文字,不可能将经文以确凿无疑的形式书写成帙。早期穆斯林主要依靠诵读和记忆来学习和理解《古兰经》。据传说,有人曾向先知的妻子阿以莎指出她的一个书写错误,她回答说,阿拉伯人会用他们的舌头纠正的。明确表示了口头传述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宗教学者逐渐取代了早期的诵经师,成为传授经文的教师。《古兰经》是唯一的宗教经典,也是学习阿拉伯语和宗教教义的基本教材。为了学习语言和经典,就必须改进和完善阿拉伯文的书写方法。伍麦叶王朝的巴士拉总督齐雅德,请求再传弟子杜埃里(688年卒)在保持经文原貌的前提下改进书写方法。杜埃里按照阿拉伯人的标准读音逐句诵读,他的弟子遂根据他的朗读和口形,在每个词的尾上标上元音。因为词尾的元音表示该词在句中的地位(主格、宾格、所有格),所以特别重要。但是,同形字母仍没有加点,不易区分;词首和词中的字母没有读音符号,读时还会发生错误。到哈里发阿卜杜·麦立克时期(685-705),伊拉克总督哈贾吉据说首先采用标音符号,使字形相同的不同字母不致混淆,并从叙利亚语引进合口符、开口符、齐齿符等元音符号。但实际的工作却是奈斯尔·本·阿绥姆(707年卒)和叶海亚·本·叶尔穆尔(746年卒)做的。到8世纪中叶,赫利勒(786年卒)首先使用静符、长音、叠音等符号,在词首和词中加元音符号,并改进了杜埃里标点的元音符号。9世纪末,随着正楷体的出现及其在官方文书中的广泛使用,《古兰经》的书写文字变为容易辨认和书写的正楷体。这样就为抄本的统一提供了一个普遍接受的基础。
各种抄本之间的大量分歧,主要表现在读法的不同上。从资料中看,许多差别无关紧要,并不影响经文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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