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王“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把王权看作是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绝对权力,其结果是百姓怨恨,诸侯叛离,权力丧失。当时纣之臣祖伊劝他悔悟,改弦更张,使王权服从于神权:“天既讫我殷命,假人元龟,无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维王淫虐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不欲丧,日天曷不降威,大命胡不至?今王其奈何?”祖伊的这一番劝诫,完全是遵循着《汤誓》的王权神授的理论逻辑,重申商代的立国之本,而且其所反映的“今我民罔不欲丧”的愤怒的情绪,也说明了服从神权即是服从民心民意的道理。但是纣王刚愎自用,不听劝诫,反而认为“我生不有命在天乎”!这和夏桀自比于日神,企图利用神权来为王权服务一样,逃脱不了悲剧的下场。
所谓王权,指的是国家统治的政治权力,所谓神权,指的是全社会普遍奉行的宗教信仰及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观念,此二者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就是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的古代史上,神权的产生在先,王权的形成在后。早在颛顼时代,就已经适应当时部落联合体的需要,确立了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宗教信仰体制。到了尧、舜时代,又确立了由“九族”、“百姓”、“万邦”所组成的井然有序的社会组织系统,并且从天神崇拜的宗教信仰中发掘出天道自然的秩序原则,从祖先崇拜的宗教信仰中发掘出社会人伦的秩序原则,作为全社会所普遍认同的文化价值观念。所有这种信仰体制、社会组织和价值观念都是紧密联系,结为一体的,实际上是当时融合在部落联合体内的整个华夏族的共同的生活方式,可以概括地称之为宗教文化,就其对天神和祖先神的信仰而言,也可以称之为神权。这种神权是当时社会文化生活中最强大的力量,特别是关于天神崇拜的宗教信仰把众多的部落和邦国在精神层面上整合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其所产生的高度的凝聚力和无上的权威是任何世俗的军事政治的权力所无法取代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五帝时代部落联合体的首领要垄断祭天的特权,利用天神的权威来论证自己所掌握的世俗的权力的合法性。就当时部落联合体的组织结构而言,呈现着一种多元一体的格局。所谓“百姓”、“万邦”,这些词本身就意味着是一种多元,而多元就意味着差异、独立、矛盾、对抗,是一种与一体化相背离的离心离德的倾向。从颛顼到尧舜,他们在宗教信仰、社会组织、文化价值以及军事征服方面所从事的一切努力,概括说来,就是在这种多元的基础上进行一体化的建设。他们借助于天神的权威,为当时的部落联合体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秩序原则,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精神支柱。如果缺少这种以天神观念为核心的精神凝聚力,是无法有效地克服多元的离心离德的倾向,来造就一个同心同德的文化共同体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的天神观念,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们对自然力的盲目崇拜,或者统治者有意制造出来欺骗人们的工具,而是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在中国的历史上发挥着强大的整合功能。夏代的王权是在部落联合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统治的范围有万国之多,同样面临着一种多元一体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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