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李达的“社会革命”范畴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现代社会现实相贯通的枢纽。首先认为“近代社会革命”,可分为“资本主义社会革命”和“社会主义社会革命”两大类,“前者为实现资本主义而行之社会革命,由资本阶级主动;后者为实现社会主义而行之社会革命,由无产阶级主动。”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途径,二者的实现均存在着急速与缓进、流血与平和的可能性,其具体的实现方式,全“由种种条件而定,如国际地位之优劣,主动者作战精神之勇怯,阶级斗争之关系,均为决定此种革命之关键,而尤视经济上特殊阶级之势力如何以为判。”①在分别讨论了关于生产力发展对于社会发展的客观制约性质问题、民族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关系问题、近代民族革命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与国家资本主义发展途径等问题后,李达认为,工业落后国家的民族革命胜利之后,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尚处于前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因此,必须首先发展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力。然而即便是这种性质的生产力,也具有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发展前景,何去何从,取决于民主革命的领导权是否掌握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手中。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在李达的相关研究中达到了有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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