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东,1970年生,安徽省怀宁县人。1992年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1993年至1994年,在日本从事文化研修。1995年至1998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攻读硕士学位,获哲学硕士。1998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获哲学博士。2001年至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2002年起任教于上海大学文学院。现任上海大学文学院副教授。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曾独立承担国家基金项目一项,有著、译作多部,并在《哲学研究》等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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