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帝时代大约相当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社会阶段,亦即《礼记·礼运》所说的“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的“大同”时代。而夏、商、周三代则是《礼运》所说的“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的“小康”时代。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中国文明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政治经济制度
上古文明后期,舜为部落联盟首领时,除有由四岳十二牧组成的联盟议事会外,还委任禹、皋陶、契、弃等人执掌水利、司法、礼乐,这已经是国家的雏形。夏王朝的建立则标志着中国古代国家的正式诞生。
中国的古代国家是通过一条不同于其他文明地区国家产生的道路产生的。其他古代文明地区的国家,一般是在氏族制瓦解的基础上,以新的权力机关代替原来的氏族制机关而产生的。例如雅典城邦国家就是在民选机关代替氏族机关、人口重新按地域划分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却是氏族制强化的结果一~国家权力机关由氏族制机关强化蜕变而成。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特殊性,决定其政治经济制度都是在氏族制这一框架下架构起来的。
据王国维的看法,“夏、商二代文化略同”,“文化既尔,政治亦然。”(夏、商二代周代政治制度下文再谈)的政治制度依然保留了氏族制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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