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奇: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其实,谁都知道定出理性的基点可以很顺畅地得出许多“大道理”的结论。人脑不同于猿脑以及其他所有动物的脑,必定有特殊之处,我认为这个特殊之处就是由于人长期在相互的关系中所形成的调控机制。动物脑没有这种调控机制,所以独往独来,撕咬争夺,表现出的是兽行;而人脑有这种调控机制,遇人遇事要考虑到人际环境,要考虑到他人的因素而调控自己的行为,这就会表现出理性。不知这样的解释可否说得通?
孙守安:我们还是从实际生活中来分析问题吧。我也是赞同他人对自我的积极意义的,而且认为可以把对他人的关注程度作为对自我进行道德评价的标准,每个人都不能撇开对他人的考虑而为所欲为,但关注的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人考虑自己多一些,有的人考虑别人多一些,于是,在道德素质上就看出了差别:考虑自己过多的人就会被评价为自私,而总是在关注和关照别人的人则会被称为乐于助人,会被评价为道德上的高尚;对自私的指责常常是“你心里只有你自己”,而对于热心帮助他人的先进人物,人们的赞誉则是“他心里总装着别人”。
张卫平:“心里总装着别人”可别理解为情感上的越界之爱呀,应该确指为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那么,非先进人物的一般个人是不是也要关注他人呢?我的回答是也必须要这样,这里强调的是“必须”,也就是说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上分析要有这样的结论:自我的存在不是愿不愿意,而是必须要与同他人的关系为前提,这个道理可以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说明。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要求形成社会规则,弗洛伊德叫做“超我”,而人内心深处潜意识的驱动则是“本我”,“本我”的躁动只是原始的动物性欲望,只有在“超我”的规范之下,才能升华为理性的特征。由此可见,离开源于规范人与人关系的“超我”,只能有动物般的冲动,不会有理性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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