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哲学批判既是以马克思政治哲学为主要视域关于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的批判,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自我批判。“批判”是马克思经常运用的一个字眼,如“法哲学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等。马克思是在德国古典哲学意义上运用这个字眼的。在康德哲学里,“批判”是对思想的根据的不断探讨,正如黑格尔所谓“反思”是深思、后思、对思想的不断再思想的含义一样。这样一种辩证法为马克思所发扬光大。因此,当我们谈论“批判”时,是应该将其与非批判、非反思的独断形而上学划清界限的。
马克思政治哲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因为以某一个人的名字来命名某一“主义”,正是表明这一个人的思想构成了这一“主义”的基本的和主要的资源。近些年来,中国大陆马克思主义哲学界越来越习惯于用马克思哲学来置换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企图“回到马克思”,呈现所谓原初的、本真的、作为马克思的马克思。其实,西方马克思主义早已将马克思与列宁、马克思与恩格斯、“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区别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但是,如果我们因此拒斥马克思思想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那么我们就真正地扼杀了马克思。诚然,这个划分对我们澄清意识形态和学术形态的双重意义是颇有价值的。这里有两个态度:一是意识形态上的“马克思主义”态度;一是学术形态上的“马克思哲学”态度。从意识形态上看,马克思主义在发展,却沿着不同方向发展,每一方向都有专一性和排他性的特质。我们之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后加上后缀(如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是因为我们坚持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具有自身特色,这一特色是由时代背景、国情以及自身实践决定的。我们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不是诸如伯恩施坦主义、托洛茨基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之类的国外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革命建设实际相结合而产生的现代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当然,不信仰并不等于不研究。从学术形态上看,马克思主义同样在发展,但不是单一性的发展,而是多样性的发展。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是一元化的,而是多元化的。这不仅是因为时代的变化、国情的差异,而且是因为马克思思想原本就具有多个面向、多个维度,从而为多种解读方式、多种发展路径的出现提供了可能,甚至无限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或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只是其中一条重要的发展线索(他们之间的连续性和间断性值得辨析),虽然马列主义构成我们现有的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但并未穷尽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譬如,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有三派,伯恩施坦是右派,考茨基、普列汉诺夫是中派,列宁、卢森堡是左派;而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划分为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列宁之后,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又有三派——托洛茨基、斯大林、布哈林,总起来说,托洛茨基比斯大林左一些,布哈林比斯大林右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又有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如马尔库塞)和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如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上,我们必须以其中一个派别为正统,以其他多个派别为异端。但是,在学术形态上,这里需要辨析这样几个方面:首先,真理和谬误不是截然分立的,一个人掌握了一些真理,既不意味着这个人是真理的化身,也不意味着与之区别和对立的其他人等于谬误。其次,虽然实践检验真理、谬误,但实践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此时此地是成功的,彼时彼地或许就是失败的。因此,检验应当是反复的和不断的,否则就是成王败寇。我们现在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多样性存在和多元化发展的承认。当然,所有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都被称为“马克思主义”,是因为它们具有“家族相似”的特征。诚然,这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态度,它跟一个政党、一个国家指导思想的单一性和一元化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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