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舍者惟书册:王国维的读书生活》:
将我们的认识目光从外在世界中收回来,使其反观自身,因为我们自身是唯一的不对我们保持沉默的客体。换句话说,我们自身就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作为活动于时间和空间中的、受制于因果关系的感性存在,我们自己是现象,是相对于认识主体的表象;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确确实实地体验到,在我们的身体内部,始终存在着一个支配我们外在行动的内在动力,这种内在的动力不是表象,而是我们之外的其他认识主体所认识不到的,而只能被我们自己所体验到。这种内在动力就是意志,意志就是作为表象的我之背后的本质。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做进一步的推论:意志不仅是“我”的本质,而且是作为表象的整个世界的本质,意志就是“物自体”。因为作为现象和本质相统一的“我”,只不过是大干世界中的一分子,“我”在本质上不可能与外物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外物的本质“我”看不到罢了。这样,叔本华从主体自我人手,通过反观自身来达到对“物自体”(即意志)的把握,从而消除了康德哲学中固有的矛盾性。对此,王国维心领神会,他在《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中指出:“然则物之自身,吾人终不得而知之乎?叔氏日:否。他物则吾不可知,若我之为我,则为物之自身之一部,则昭昭然矣。而我之为我,其现于直观时,则块然空间及时间中之一物,与万物无异。然其现于反观时,则吾人谓之意志而不疑也,而吾人反观时,无知力之形式行乎其间,故反观时之我,我之自身也。然则我之自身,意志也。意志与身体,吾人视为一物,故身体者,可谓之意志之客观化,即意志之人于知力之形式中者也,吾人观我时,得由此二方面,而观物时,只由一方面,即惟由知力之形式中观之,故物之自身,遂不得而知。然由观人之例推之,则一切物之自身,皆意志也。叔本华由此而救汗德批评之失,而再建形而上学。”这表明,王国维对叔本华从主体自我人手来设定世界的做法是非常赞赏的。
于是,一直萦绕在王国维心中的人生终极问题终于得到解决:“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红楼梦)评论》)在其他论文中,如《叔本华与尼采》《论古雅在美学上之地位》等,都曾一再申明“吾人之根本,欲而已矣”的观点。不是从认识论,而是从生存本体论角度来设置主体的感性基础,这就是叔本华和王国维解决人生终极问题的策略,它使认识理性的效用范围得到限制,使主体感性意欲的本体地位得到确立。
按照一般的推论,西方近代认识论作为对古代神学的反叛,使人摆脱宗教教条束缚,极力张扬主体的理性精神,这对于近代哲学思想美学思想的产生应该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可为什么康德、叔本华等人却要提出对理性加以限制呢?
要想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对理性的具体内涵加以考察。我们知道,是否具有理性是人性与动物性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因此理性在人性结构中具有重要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理性是否是属于人的主体理性。在人类历史上,经常产生理性变异的现象。在古代,理性被异化为宇宙理性和伦理理性,它们都是外在于主体的异己力量。近代科学技术的兴起,确立了主体的认知理性,但随着科学的发展,过分的理性主义自信却忽视了人的情感生活,因为,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对于外在世界的科学认识必然排斥主观性情感的介入,这样科技理性再次沦落为人的异己力量。康德之所以一再强调,在认识之前,必须首先确定人的认识能力,其目的就是为了给人的认识理性限定一个范围,以便为人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即实践理性留出一块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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