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主任;北京物证技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文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获理学学士学位;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12年3月至5月,赴芬兰拉普兰大学法学院任交换教授。主要从事证据法学、物证技术学、司法鉴定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代表作品:著作《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物证论:从物证技术学层面及诉讼法学的视角》《新编物证技术学》《物证鉴定意见的质证路径和方法研究》等;论文《物质可分性原理的评介》《物证收集的合法性问题》《美国传闻证据规则的里程碑式变革》《程序和实质:鉴定结论发挥证明作用的双重保障——以物证鉴定为例》《醉驾入刑的程序考量及证据法思考》《鉴定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分析》《意见证据规则要义——以美国为视角》《新诉讼法规制下的鉴定新制度》《电子数据认证问题实证研究》《专家辅助人制度研析》《我国刑事诉讼中意见证据规则适用的实证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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