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
四、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的行为极其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理应严惩
(一)从案件本身看,被告人交叉结伙、分工明确、流窜多地、危害性大
七名被告人交叉结伙,在九江市、新余市、钦州市、海口市实施诈骗。首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分别网购公民个人信息、台词剧本,租赁房屋,准备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其次,被告人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冒充教育局、房产局工作人员拨打一线诈骗电话,照本宣读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台词剧本,诱骗被害人拨打二线诈骗电话领取钱款;再次,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分别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接听被害人回拨的二线电话,以发放助学金、补贴款为名,千方百计诱骗被害人向特定账号转账、汇款;最后,被告人郑金锋雇佣、介绍取钱人或直接指使熊超、陈福地,提供特定账户并将账户中接收的诈骗赃款予以转移,完成犯罪。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等短短5个月时间内,在三个省份四个地市疯狂拨打诈骗电话2万多人次;分工协作、环环相扣,形成完整链条;不同角色扮演,引人人局,骗取钱财;专业团队接收、转移赃款,隐蔽性极强,危害性极大。
(二)从案件后果看,七名被告人损一家团圆、乱国家公信、扰社会安定,后果极其严重
18岁,应该是单纯得像花儿一样的年龄;18岁,应该是享受全新大学生活的年龄;18岁,本是有着无数种可能性的年龄,却因为一通诈骗电话,而被彻底改写,让徐玉玉从金榜题名到含恨离去,从鲜花怒放到突然凋零,从人生巅峰到生命终结。徐玉玉的父母家人、亲朋好友从捷报传来的满心欢喜到噩耗传来的悲痛难忍,从与徐玉玉的朝夕相处到只能在照片中回忆她的音容笑貌。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国家的未来。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谁伤害他们,谁就在动摇国本,就在毁灭未来。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诈骗贫困学生,造成徐玉玉死亡,其行为不仅突破了道德底线,更破坏了国家机关形象及其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安定,触犯刑事法律;不仅冲击社会大众心灵,引起社会各界震动,更突显电信业运营中的漏洞,冲击正常的社会管理模式。
(三)从案件影响看,本案受到社会极大关注,改变社会管理模式,影响极其深远
徐玉玉被骗致死,牵动社会大众的心,为我们敲醒警钟,更引发整个社会的思考: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如何重拳出击捍卫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大家共同的诉求。全国人民,特别是那些受过电信诈骗之苦的人们,更是时刻关注事态发展变化。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本案发生后,全国各有关部门迅速掀起打击电信诈骗的热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上述文件就电话实名、手机卡申办数量、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