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法律文化研究》:
(三)其他法律题材的大众文化形态
除了商业电影、商业电视以外,现代流行小说甚至游戏动漫作品中亦能找到“法律”的身影。
1.法律小说
区别于传统小说,作为大众文化的组成部分,现代流行小说并不是专为精英人士、知识分子的喜好而设计和打造的文化作品,其在形式和内容上更符合大众口味——或者以畅销书的面目出现,或者登载在时尚杂志上。
现代流行小说家对法律题材往往情有独钟,侦探小说、犯罪小说甚至成为独立的流行小说类型。譬如,早在1901年,针对有人对侦探小说不屑一顾的轻蔑态度,英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切斯特顿就专门撰写并发表了《为侦探小说一辩》-文,在该文中,切斯特顿指出侦探小说有好坏之分,而好的侦探小说是通俗文学中最早的、唯一表现出现代生活之诗意的形式。
“二战”以后,法律题材的流行小说进一步繁荣,甚至有所谓的专门“法律小说家”——约翰·格里森姆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仅1994年,格里森姆的新旧作品就有4部上了畅销榜,对此,一贯以保守严肃著称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曾发表专栏文章进行评论:“上飞机的乘客人手一卷格里森姆的小说,仿佛这成了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规定。”①而《今日美国》报道则认为,1993年夏天被采访的高级经管人员中,有一半以上都在读格里森姆的小说,他的读者群的年龄从10岁一直到96岁②。
2.法律题材的游戏动漫
近年来,伴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兴起,游戏动漫一跃成为重要的大众文化形态。以动漫为例,虽然传统认为,动漫仅仅是针对少年儿童的主力休闲产品,然而随着网络的兴起,到了20世纪90年代,整个动漫的观众定位已经与之前的认识发生了巨大不同——漫画、动画的受众已经从单纯的儿童观众衍生到成人等多个观众层次,而各类专门针对少男少女的少年热血动漫、少女美形动漫、成人动漫等作品则相继面世,获得巨大成功。
必须看到,游戏动漫同样高度关注法律题材——在现代游戏动漫作品中,我们不但能发现法官、警察、盗贼、律师等与法律直接相关的人物角色高频次出现,还能找寻到专门的“法律类”的游戏动漫产品——日本的“侦探动漫”是这方面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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