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评论:2018第一辑》:
如果我们以人类活动为分界线,我们便可以将世界中的空间划分为人类活动空间与自然存在空间。人类活动空间的出现是在自然存在空间的基础上产生,影响着自然存在空间的形态;而自然存在空间的变化也影响着人类活动空间的外部与内在。自然界与人类活动的范围始终不是维持在恒定的状态,而是相对变化。沧海桑田这一成语便是对这样的一种变化的印证。生产力的进步让自然的荒野变为了城市出现与生长的沃土,而城市的不断发展让人们在生产上逐步摆脱了对自然的依赖。伴随着城市的扩大,原本作为人类“故乡”的荒野逐渐成了人类眼中的“异乡”,成为人们眼中进行异质审美的场所。在这样的前提下,带有审美性质的旅游活动便在自然的荒野中展开。城市中难得一见的雪山与草原、大河与湖泊成为人们在荒野中游憩的场所。人们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凝视或与自然界产生的情感上的交流,在自然风光审美的同时完成了自然风景旅游的全过程。
而城市旅游的出现,则是城市发展的产物。在笔者看来,城市是以生产力为基础,在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以自然环境为依托的人类聚集地。它既是经济性的产物,也是历史性的成果。城市不可能脱离自然而存在,换言之,城市是自然空间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对城市而言,若以阿诺德·柏林特(Arnold Berleant)所谓的“外部视角”对城市进行观察,城市是其所在的外部自然环境中的景观伤痕。但城市的发展并不是以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为目的,城市营造中“道法自然”的观念出现便是一种价值上的倡导,表达的是城市在对自然进行不自觉破坏之后进行返璞归真的追求。唐代诗人王昌龄在其《诗格》中对诗歌创作的三层境界进行了概括,即是“物境、情境、意境”。而理想城市在景观上的建设过程便是“由形人情、由情表意、由意化形”的三次飞跃。如果单纯从景观审美的角度来看城市旅游的发展,便只有那些具有良好景观的城市才有条件进行城市旅游的开发。但在城市旅游的发展的实际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在景观上稍有欠缺的城市在城市旅游的开展上却是如火如荼。
那么,城市旅游出现与发展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从现代主义哲学和历史哲学的范畴来审视城市,无论是城市所出现的发展变化都是受时空影响的具有历史性的产物,具有历史性的特征。一些世界上杰出的建筑学家将他们对城市的功能理念融入到《雅典宪章》中,提出了城市中最重要的四大活动。即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因此,站在《雅典宪章》的立场上,城市的四大空间也就应运而生。在现代主义建筑流派的眼中,城市的四大空间相互独立并行不悖,与牛顿所谓的“绝对空间”异曲同工。但现实告诉我们,城市中的内部空间并不能一直孤立地存在并与其他空间绝缘,正如在唐代城市中盛行的坊市分离的制度到了宋代便宣告结束,城市经历了从“封闭空间”到“流动空间”的解体,并在空间不断解体的基础上,完成了城市“社会空间”的转变。而现代社会中花园式工厂、生活步行街等融合了城市四大功能的实体空间的出现,便让现代主义建筑的城市功能空间理论在事实上宣告破产。因此,在笔者看来,城市旅游的出现与发展其基础就在于,社会生产力进步所引发的城市功能的丰富、固有空间界限的打破和空间功能的交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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