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史学(第3辑)》:
在社会史论战中,史料的运用方面也存在着弊端,一是不重视史料,很少以可信的史料作为研究基础;二是曲解、割裂史料,以附会理论。在有关社会史论战的反思中,郭沫若检讨了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存在的失误,强调运用正确的史料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侯外庐提出应当以谨守考证辨伪方法作为历史研究的原则。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54年新版引言中曾指出:“历史研究,和研究任何学问一样,是不允许轻率从事的。掌握正确的科学的历史观点非常必要,这是先决问题。但有了正确的历史观点,假使没有丰富的正确的材料,材料的时代性不明确,那也得不出正确的结论。”这其实是他反思和总结《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史料运用上所存在的偏差而提出的历史研究原则。早在《十批判书》中的《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郭沫若就已经对《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古代研究上的资料问题”中有关“文献的处理”“卜辞的处理”“殷周青铜器的处理”进行了检讨。如他指出《周易》为战国初年的作品,却一向被认为是殷末周初的作品,他从前也是这样认为的。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把《周易》作为研究殷末周初的资料,当然完全是错误的”。在处理殷周青铜器问题上,因“无条件地把(罗振玉)《殷文存》作为殷代的资料而使用,近来还有不少的朋友以讹传讹,我是要承认我的冒昧的”①。除了误用史料之外,《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还存在曲解史料的弊端。对此,郭沫若也进行了检讨。如根据社会发展理论,铁器的出现与使用是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他为证明西周是奴隶社会,提出周代——铁的出现时期,认为周由古公到王季再到文王,农业发达,“终于把殷也灭了。农业的这样骤然的发展又是甚么原故?便是铁器的发明!”②尽管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均未表明周代有铁器,他却据《考工记》“段氏为铸器”之“段”可引申为“‘铁’的意义”,说明其所做的镈器一定为铁器。《诗经·大雅·公刘篇》“取厉取锻”一语,他解释说:“厉是石器,锻,《毛传》训石,《郑笺》谓‘石所以为锻质’,则是铁矿之意。”从而论证西周有铁器。“《公刘》这诗是周初的文字,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在周初的时候铁的耕器是发明了。”①因铁器的发现,周室农业发达起来,终究将殷室吞灭了,而且完成了一个新的社会——奴隶社会。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中,他指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公刘篇》绝不是周初的诗,锻字的初文即是段字,有矿石,石灰石以及椎冶的含义,并没有铁矿的意思。我以前根据郑玄‘石所以为锻质’的解释认为铁矿,那完全是牵强附会。”据《诗经·公刘篇》“取厉取锻”一语,“解释为周初已发现铁,作为周人的生产力超过了殷人的根源。这所犯的错误相当严重”②。通过对《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在运用史料方面的纠偏,郭沫若对中国古代社会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如认为以前将殷代作为氏族社会是低估了其生产力的发展,殷代应是奴隶社会。所以,他强调:“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有害。”③这是在总结社会史论战中史料之运用所得出的深刻认识。
侯外庐针对社会史论战中学者普遍忽视具体史料,以公式对公式,教条对教条,以及运用史料的随意性,强调史料考辨对正确研究中国社会史的重要性,认为“必须接受清代学者考证的传统”“必须接受卜辞金文家的传统”④,为中国古史研究的路径之一,并将“谨守考证辨伪的治学方法”作为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原则。他指出:“科学重证据,证据不够或不适当,结局就会闭门造车和主观臆度。”具体说来,必须勤恳虚心吸收前人考据学方面的成果,再进一步或改进或订正他们的说法。第一,要弄清资料的时代,不可张冠李戴。“例如,引用《书经》的,如果拿《商书》当做殷代的作品去论证商世,就会大上其当。如果拿《周礼》来论证周初的制度,就会犯错误。”在社会史论战中,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因对有关资料的时代没有考证清楚,就出现过此类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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