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多目标性的原因
1.价值观念多元
这里的“价值”并非指客观性资源,而是指主观性的观念意识。价值之于个体是关于事物的好与坏、对与错、优与劣、强与弱、多与少的一种主观认定,之于群体则既是一种主观认定,又是一种社会存在,是一种主观认定与客观存在相统一的偏好。价值是思维沉淀的产物,亦是一种思维定势,它表现为一定的主体之于客观世界的具有相当稳定性的看法或观感。换句话说,价值是一定主体所具有的不依具体情况的改变而转移的期望、肯定、支持和反对、讨厌、放弃事物的评价标准。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关于“存在决定意识”的哲学原理,价值是一种观念形态,是社会存在之于人们的意识的一种反映。但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直接影响人们的信念,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就公共政策分析而言,价值观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流向和分配形式。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对社会价值观念变化可以有这样的判断:从相对单一走向多元。这种变化得益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政治经济的变化。中国逐步摆脱了意识形态的禁锢,使“民主”、“自由”、“平等”、“人本”等价值观念得到提倡。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以及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而进行的其他各项改革,提高了人们的自我利益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教育的普及,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摆脱了闭塞和愚昧,进而打碎了权威的神龛,拉下了政府及其官员的神秘外衣,不再视其高高在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很多保障人民权利的具体法律出台为公民维权争权提供了依据。公民意识的觉醒必将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进而公众会选择适当的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渠道实现它。
即使公平、自由、效率、安全等众多社会价值规范成为社会共识的情况之下,对于“它们究竟是什么”,也很难达成一致。价值观念的差异必将导致相关政策主体对政策问题的不同认识,对政策目标有不同诉求,对问题的解决思路甚至大相径庭。这样,政策制定就处于价值多元的舆论漩涡之中,政策制定者不得不考虑众多声音,即便并非政策相关利益者。对于政策过程来说,一定的政策目标就是相关政策主体的价值观的反映。从这个角度讲,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也是政策多目标性的体现。
2.社会问题众多
虽然社会是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的社会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又会不断地产生新的社会问题。发达国家的老问题也会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新问题。生产力水平较低时,人们关注基本生存问题,比如战争、贫困、失业、流浪等;生产水平提高后,人们关心生存发展的权利问题,比如贫富两极分化、受教育权利、家庭婚姻、社会犯罪等;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较高程度时,人们关注生存质量问题,比如人口膨胀、老龄化、环境污染、性别歧视、恐怖主义等。另外,要探究社会问题产生原因,其中有两方面的因素不得不提及,一是科学技术,二是人口的增多。科学技术发展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衍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例如,互联网技术带来网络犯罪问题,转基因技术带来食品安全问题,克隆技术带来伦理问题等。在鼓吹消费主义的时代,人类为了生存和追求感官对地球资源的攫取不断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环境问题增多。另外,人口增多产生一系列问题,诸如教育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等等。我们持续处于一个风险社会①中,这种风险甚至有愈演愈烈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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