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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2016年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文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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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65330124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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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16年8月13日至14日上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本研究会与辽宁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年会的总议题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来自全国各地200余位从事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专家、学者及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年会期间,参会代表提交的论文已印刷成册供与会代表交流研讨。会后,按照本研究会出版年会论文集的要求,由作者本人及研究会秘书处对已提交的论文进行了修改、编辑。
  《2016年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文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收录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讲话,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在开幕式上的致辞,辽宁盛辽宁大学有关领导的讲话,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所做的专题报告。会后由多位年轻学者撰写的本届年会综述也收录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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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016年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文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我国未来诉讼制度改革所作出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理解并贯彻落实好这项改革举措,对于下一步改革的整体布局,对于诉讼制度的总体再构,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这项改革是本轮所有改革措施中最具影响力、意义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对于这样一项改革理应给予充分的关注,更应该把这项改革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进行研究。
  如何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当前学术界、政法机关对此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以庭审为重心,把“以审判为中心”和以庭审为中心画了等号;也有人说,“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法院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还有人说,“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证据为核心,在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上,侦查和起诉都要以法院定罪量刑的标准为标准。如此不同的一系列解读,导致了我们目前对该问题认识上的分歧。
  不同部门对“以审判为中心”解读的出发点不同。主张“以审判为中心”就是以庭审为重心是法院的观点;主张侦查、起诉都要以法院定罪量刑的标准为标准是检察院的观点。所以对该问题,必须要在更加客观的立场、更高的层面、更严谨的科学态度上进行分析。中央已经明确,2016年的司法改革要以诉讼制度改革为重点,着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改革。因此,对这样一个重大命题进行正确解读,已经成为当下非常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提出的背景
  首先,必须明确提出这一观点的历史背景,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初衷和所要解决的问题,这是正确认识、理解此项改革的出发点。多年以来,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在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配合制约的原则下,形成了侦查决定起诉、起诉决定审判的“侦查中心主义”的局面。这就导致在实践中,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是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和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翻版,有的判决书几乎与起诉书一字不差,检察官诉什么,法官就判什么。在这种诉讼格局下,由于侦查机关非法取证甚至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或者说在侦查过程中没有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证据,因此导致了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发生,远的像佘祥林、杜培武,近的如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陈满等案件。反思导致这些冤案的成因,问题虽然出现在法院,但主要源于侦查环节。冤案的被告人往往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痛苦之下胡招乱供,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按照口供依次定案,冤案铸就。我国现行的三机关关系导致原本是定罪量刑最终环节的审判阶段虚置化,案件审理的实质化功能蜕变为走过场的形式表演,侦查一旦出错,就有可能一错到底。
  过去我们形容三机关的关系通常用“做饭一端饭一吃饭”来表述。实际上,这是对侦查、起诉、审判的关系的真实写照,否定了法院在最终定罪量刑上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提出的,就是要凸显人民法院在被告人定罪量刑环节的实质功能,真正发挥人民法院的把关作用。通过开庭的形式,在控辩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逐一举证、质证,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正如《决定》指出的,要“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证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因此,解读“以审判为中心”必须找寻制度方案设计者的初衷,领会中央推进这一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质,把这一改革真正落到实处。“以审判为中心”参照的是什么呢?在刑事诉讼中,和审判制度并列的制度就是侦查制度和起诉制度。显而易见,“以审判为中心”所对应的即是侦查和起诉,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三者中,审判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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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上的讲话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开幕式致辞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上的致辞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任务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上的专题报告
侦查监督的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上的专题报告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综述

第一部分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要义与要求
以审判为中心:域外经验与本土建构
以审判为中心:解读、实现与展望
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刑事再审
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路径探析
审判中心改革与科学证据质证
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诉审关系研究
日本审判中心改革动向与评析
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的侦查辨认制度改革与发展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与理论困境
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取证各主体协同关系研究
立法的执着与司法解释的任性
——兼谈刑法第168条规定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案件的管辖权归属问题
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践背离与实现路径
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侦查法治化改革研究
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思考
“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的三重困境及突破
基于实现审判中心要求的指定辩护范围之扩充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
——建立搜查措施的适用条件(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
刍议检察委员会制度的完善
——以诉讼制度改革为参照
论“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法官的新担当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背景下的裁判文书策应
论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审查逮捕之调适
——对“逮捕中心主义”的批判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着力点
审判中心下撤回公诉制度之重塑
——以撤回公诉规避无罪判决为视角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下证据排除规则的类型化研究
司法现代化转型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思考
审判中心主义的制度基础
审判中心下印证证明模式之反思
审判中心主义下的侦查程序诉讼化之改造
论中国检察官独立的正当性、相对性与限度性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确立审判中心地位,实现庭审实质化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立法模式研究
“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检律关系研究
——以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为研究视角
审判中心视野下合议庭裁判权运行规则探析
——兼谈人民陪审制度之完善
从以侦查为中心走向以审判为中心
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程序改革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司法管辖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审判中心”研究的能及与不及
——一个方法论视角的阐述

第二部分 庭审实质化与庭审方式改革
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机制的诉讼化构建
——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庭审实质化的外部助推器
——庭审录音录像公开制度
庭审实质化进程中的质证方式改革研究
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的三条主要路径
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庭前会议制度研究
庭审实质化与刑事辩护
司法责任语境下法官责任制的完善
——以法官行为为中心
现代诉讼转型之庭审实质化研究
刑事庭审实质化与审判方式改革
论庭审实质化视域下有效辩护的构成要素及其运作
论法院对公诉撤回的司法审查

第三部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与实体设计
关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个问题
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参与问题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公正价值考量
认罪协商程序:模式、问题与底线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研究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重构与规制
——以认罪后的从宽制度为研究视角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思考
——兼论律师的参与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
——概念、价值与制度架构
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构建
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浅析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论我国认罪认罚制度的完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律师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从宽处理”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激励及其限制
——以刑事侦讯为中心的分析
论我国协商性司法的构建
——以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为切入点
认罪认罚与案件分流
如何看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花钱买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规范视角解读

第四部分 刑事速裁程序的立法问题
迈向中国式控辩协商
——刑事速裁程序的未来走向
我国刑事速裁程序中应当注重的几个法律关系
刑事速裁程序的立法问题研究
我国刑事速裁程序尚不宜采书面审理方式
——基于与域外处罚令程序的比较
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问题研究
试论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证明标准
刑事速裁程序的实践探索与制度构建
刑事速裁程序的几个问题
刑事速裁程序的实证调研与完善构想

第五部分 其他热点问题研究
我国古代的证明标准与疑罪处理原则
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之适用
中国海警海上刑事诉讼管辖研究
审判阶段补充侦查的理论障碍与应然模式
从薄熙来案看被追诉人享有阅卷权的必要性及程序设计
印证与对质:重返证明模式的理论框架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刑事案件书面审判方式的体制性成因
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的现实问题及其应对
羁押必要性审查之实务探讨
侦查阶段限制会见权的程序规制
刑民交叉案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刑事定罪证明标准类型的哲学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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