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09年春,一场暴雪一夜之间覆盖了肯塔基州的“蓝草原”。在哈丁县霍金维尔城诺布河附近的一座小木屋里,一个小生命在2月12日黎明到来之际降临人间。他大声啼哭着,似乎是在抗议这寒冷的天气。而无情的西南风仍狂虐地吹着,挟带着雪片上下翻飞。乌云遮住了初升的太阳,茫茫原野被阴暗笼罩着透不过气来。在木屋内铺着玉米皮的床上,孩子的母亲南希?汉克斯经过一大早的折腾,已经筋疲力尽,浑身虚脱,脸色发白,但她的脸上流露出了慈母的微笑,眼睛里迸射出喜悦的光芒。孩子的父亲托马斯?林肯则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孩子给生活带来了希望,忧的是眼下要面对如何让孩子活下去的难题。
南希是位善良而羞涩的女人,她问丈夫:“汤姆,该给我们的孩子起什么名字呢?”
“给他起名叫亚伯拉罕吧,”托马斯是个目不识丁的拓荒者,他说,“林肯家族总要有个叫亚伯拉罕的。”
于是,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叫亚伯拉罕?林肯。托马斯联想到林肯家族,显然对这个男孩寄予了很大希望。孩子的爷爷也叫亚伯拉罕?林肯,托马斯把他父亲的名字留给儿子,也是为了纪念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父亲。
林肯的爷爷老亚伯拉罕?林肯是英国移民后裔。从1607年到1733年,英国移民先后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包括弗吉尼亚在内的13个殖民地。林肯家族的祖先塞缪尔?林肯是在1637年从大西洋彼岸的英国移民过来的,zui初定居于马萨诸塞州。后来,亚伯拉罕的父亲约翰?林肯移居到了弗吉尼亚州。1776年,弗吉尼亚与另外12个殖民地宣布《独立宣言》时,亚伯拉罕是罗金汉姆县的一位民兵上尉。他在雪伦多亚河谷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上建了一座木屋,还继承了父亲约翰?林肯留下的一个面积大约210英亩1英亩约为404686平方米。的农场。
但是,这个农场里除了荆棘草丛和树木外,什么也没有。亚伯拉罕带领妻子巴舍巴?郝林和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一起开荒,凡能拿动斧子、镰刀的人都要干活。全家人同甘共苦,辛勤劳作,渐渐将这片原属印第安人的荒凉之地整理出来,随季种上玉米、荞麦、大豆等作物,使得全家七口人的生活得以维持下去。
亚伯拉罕有个好友叫但尼尔?布恩,经常去西边紧邻的肯塔基州游乐、巡猎,每次回到东部后,他都会向朋友们绘声绘色地描述西部地区(以阿巴拉契亚山脉为界相对而言)的美丽。他向亚伯拉罕说起肯塔基州的自然风光和每一英亩仅合40美分的黑土地时,还不忘把那里的飞禽走兽和广阔的“蓝草原”大大夸赞一番。在布恩的蛊惑下,亚伯拉罕动心了。1782年,他毅然变卖了弗吉尼亚州的农场,举家迁往肯塔基州。弗吉尼亚与肯塔基仅一山之隔,但要选择zui近的距离翻过去是不可能的。他们得沿着早期美国人西移的主要通道——“荒野大道”,穿过阿巴拉契亚山坎伯兰峡口,往北再往西,然后再向南渡过俄亥俄河,直达肯塔基州的洛林河畔,开始在新的土地上定居。这里是一个大荒原,属于南部印第安人的领地,土地价格非常便宜。亚伯拉罕花几百美元申请购买了2000多英亩的土地。然而,这片土地并没有布恩说的那么神奇和富饶,亚伯拉罕像在弗吉尼亚州一样,带领全家人开荒种地。托马斯是亚伯拉罕的第三个儿子,他在这片黑土地上长大,干过很多活:修路、打猎、耕地、播种,还学会了木工手艺。兄弟姊妹五人渐渐长大了,各自独立,择地而居。托马斯住在肯塔基州的华盛顿县,给人当雇工,做木工活。他长得强壮结实,曾在州属民兵队服役,还一度被雇为带枪看守囚犯的警察。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经历,他变得懒散起来,除非迫不得已,他很少下地干农活。
1803年,托马斯在肯塔基州哈丁县的霍詹维尔附近诺布河畔购置了一块面积238英亩的地产。这片原野非常美丽,河畔草木繁茂,河水绕着碧草葱葱的高地静静流淌。春夏之交,原野上开满了蓝色的野花,因而被称为“蓝草原”。但托马斯无心农事,这块地上的产出仅能勉强维持生计,他有时不得不外出干木工活,并做点小买卖,往返于哈丁县和新奥尔良之间贩运货物。实际上,青年时期的托马斯过的是半农半商的生活。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又是斯帕罗和伊丽莎白夫妇的养女,与斯帕罗家一起生活,因而人们有时叫她南希?汉克斯,有时叫她南希?斯帕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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