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上)》:
1764年3月,国会曾对当时食品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展开调查。在所收集的各种各样的证据中,有一份是一个弗吉尼亚商人提供的证词,说他曾于1763年3月为他的船只备办食物,以每100磅24~25先令的价格购买了一些牛肉,他认为这是牛肉的普遍价格;而在物价奇高的1764年,同等质量的牛肉的价格却达到了每100磅27令。但是,即便是他在1764年支付的高价,也要比亨利亲王当年所支付的普通价格低4先令8便士。此外,还应当指出,这个商人购买的必定是最上等的牛肉,因为只有好的牛肉才适于腌制久存,供远途航海之用。
亨利亲王所支付的价格为每磅牛肉3.8便士,那是整个牛身——包括了所有上等好肉和下等次肉在内——的平均价格。按照这个价格推算,当时上等牛肉的零售价格不可能低于每磅4.5便士或5便士。
在1764年的那次国会调查中,许多证人都声明,当时取自上等牛肉的上佳肉块出售给消费者时的零售价格为每磅4~4.25便士,而下等牛肉的零售价格则仅为每磅7法新至2.5便士或2.75便士。他们还说,一般地说,这种价格,已经比三月份的通常价格贵了大约0.5便士。但是,即便是这样高的价格,也要比我们在上面推算出来的亨利亲王生活的时代的普通零售价低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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