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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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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网络安全法一本通
0.00     定价 ¥ 2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56886
  • 作      者:
    编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责编:李若瑶
  • 出 版 社 :
    中国法治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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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网络安全法分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中心,将涉及网络安全法及最新法律文件逐条分析,成为学习和适用该法的实用图书。适合高校师生、普通读者参考使用。根据最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对该分册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对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书是学习网络安全法的实用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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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党的领导】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国家网络安全战略】
第六条 【国家网络安全维护】
第七条 【网络安全促进的社会参与】
第八条 【网络安全国际交流合作】
第九条 【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第十条 【网络运营者的义务】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维护的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行业自律】
★第十三条 【网络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第十五条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及处理】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六条 【网络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九条 【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条 【人工智能发展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二条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的认证检测】
★第二十六条 【网络用户身份管理】
第二十七条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网络安全信息发布规范】
第二十九条 【禁止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条 【网络运营者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网络安全风险的应对】
第三十二条 【执法信息的用途限制】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三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第三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要求】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保密义务】
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对外提供】
第四十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措施】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二条 【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的建立】
第四十三条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第四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四十五条 【个人信息的删除权和更正权】
第四十六条 【禁止非法获取、买卖、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七条 【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八条 【禁止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相关活动】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对违法信息的处置义务】
第五十条 【电子信息和应用软件的信息安全要求及其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举报投诉及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
第五十二条 【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信息的处理】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三条 【国家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
第五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
第五十五条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十六条 【网络安全风险处理机制】
第五十七条 【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五十八条 【约谈制度】
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六十条 【网络通信临时限制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未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未履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用户身份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法开展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国家安全审查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利用网络从事与违法犯罪相关的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未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网络运营者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发布传输违法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信用惩戒】
★第七十三条 【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七十四条 【政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渎职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民事、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责任的衔接性规定】
第七十七条 【对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制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相关用语的含义】
第七十九条 【涉密网络安全保护】
第八十条 【军事网络安全保护规定的制定】
第八十一条 【施行日期】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年6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8月20日)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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