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处分概述
第二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政治要求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组织程序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廉洁要求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薪酬管理、公务活动等方面违规,以及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的违法行为
第六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违法行为
第七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八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
第九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活动中违反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
第十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涉案财物和违法获得其他利益的处理
第十二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犯罪行为的处分规定
第十三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十四章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离职或者死亡前违法行为的处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6月20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19日)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2024年5月21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11月6日)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7月1日)
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2011年10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第二次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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