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正式组建。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傅作义为水利部部长。1950年2月13日,政务院批准水利部呈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条例》,明确水利部职能为:规划并掌管全国防洪、灌溉、排水、航道、筑港、开发水力等水利事业及水利行政事宜,下设8个职能部门。11月8—18日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全国各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薄一波出席会议。朱德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水利部部长傅作义致开幕词并作总结讲话。会议代表及列席人员约百人,来自有关部委、各省水利局、各解放区水利单位、各流域水利委员会、大学专家参加了会议。该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水利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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