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各地新业态规范,结合我国相关理论与实践,本研究发现关于平台用工算法侵害治理存在制度目标不清、监管守旧僵化、制度停滞不前的问题,整体反映了平台用工算法侵害治理的理论、机制、制度的问题。本书以基础阐释——实践样态——治理样态——困境揭示——理论构造——制度框架——机制创新为论证思路,以理论、制度、机制三个层面的问题为导向展开研究。
第一,理论层面,算法侵害治理的价值取向、治理理念如何确立?围绕算法侵害的理论与实践分类,考察司法部门用工规则合理性裁审思路,分析我国新业态相关政策中用工算法侵害治理的理论目标及合理保障的理论标准。
第二,制度层面,算法侵害治理的制度框架如何构建?结合平台用工算法控制的企业实践样态、地方新业态政策治理样态,挖掘其算法妨碍预防、算法侵害治理的共性及趋势,从算法权力规制、用工规范路径、算法侵害责任等方面考察我国新业态劳动保障制度的困境,并基于上述困境,试图提出算法侵害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制度构建思路。
第三,机制层面,如何突破传统用工规范体系下静态监管的难题,从而真正实现当前乃至未来数智化背景平台用工算法的“负责任”?本书围绕算法用工下监管对象的拟人化、算法技术迭代下动态治理机制缺失的难题,借鉴管理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等跨学科方法,以算法侵害风险识别为切入,探索算法侵害风险评估机制、纠偏机制及问责机制等创新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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