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观(1753—1834),字正孚,号松岚,山东邱县(今属河北)人。乾隆四十二年拔贡,嘉庆十五年春,以弹劾上司山西巡抚初彭龄而革职,翌年退居河南怀庆府城,后掌覃怀书院十一年。著有《玉磬山房诗集》十三卷,《文集》四卷。
清代乾嘉时期,山东高密“三李”(李怀民、李宪暠、李宪乔)特别推崇晚唐姚合、贾岛的诗风,并加以学习提倡,从之者影附,人称“高密诗派”。邱县刘大观是“三李”之后劲,他热衷创作,交游广泛,在扩大“高密诗派”诗学主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交游、创作两方面来看,刘大观堪为乾嘉时期清代诗人中的“普通人”,反映了那个时代一个中下层文人的“正常状态”。
《刘大观集》对刘大观诗文做了细心的校勘、标点整理,还对其佚文做了广泛的搜罗,并对其传记资料、师友唱和、文学批评等文献做了全面的搜集与整理,内容翔实而完备,整理工作比较深入,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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