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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治理(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福利效应与机制创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成果文库
0.00     定价 ¥ 16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030811752
  • 作      者:
    作者:朱臻|责编:张会格//刘晶
  • 出 版 社 :
    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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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治理: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福利效应与机制创新》在梳理和总结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国内外实践经验基础上,以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例,基于大量翔实的一手实地调查数据和二手统计资料,系统分析了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演变所带来的区域生态福利绩效和对微观主体的经济福利效应变化及其影响机制,总结了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机制体制创新与挑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机制与政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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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1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理论逻辑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性,并提出必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保护与综合治理策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应当坚持将山水林田湖草沙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实施全面的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进程,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生态基础。
  在生态治理中,流域治理始终是重点与难点,涉及众多不同区域、层级、部门的利益主体。其中,源头地区在流域中又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在源头地区,基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思维开展科学的生态保护修复显得尤为重要。浙江省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生动体现。由于钱塘江源头地区属于浙江省加快发展地区,总结该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的典型案例,对于进一步完善与推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机制和系统治理体系的“浙江经验”,协同推动全国山区生态保护与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借鉴与示范意义。本章重点围绕“时代背景一研究对象的内涵特征一研究价值”这一理论逻辑框架,重点介绍本书所关注研究主题的时代背景、内涵特征与意义,对本书涉及的相关基本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并介绍与本书密切相关的福利经济学理论、系统协同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等,为后续深入的研究奠定扎实基础。
  1.1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时代背景
  1.1.1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是流域治理的主要理念引领
  我国区域生态治理的早期模式以单一环境资源要素的主管部门治理为主,面临着部门间治理目标冲突、资源无法有效整合、缺乏灵活性等问题,无法有效实现区域生态治理目标。为此,中央领导和各级政府不断在释放倡导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的政治信号,强化区域统一管理、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为中国的区域生态治理指明了方向,其核心在于生态治理方式从传统单一资源要素与部门治理转化为多个资源要素整合与多部门的协同治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我国于2015年推出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强调由自然资源部牵头,建立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不同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部门的协调机构、委员会或合作框架,推动各部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整合,促进相关部门在山、水、林、田、湖、草等不同资源要素的生态保护修复上能够共同制定政策、规划项目和共享*佳信息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优势在于其全面性和系统性,能有效协调自然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生态环境的整体恢复力和可持续性。这种集成式的协同治理,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政策一致性>从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治理的重点在流域。流域是由降水自然形成的以分水岭为边界、以江河湖泊为纽带的自然空间单元,是人类生活的主要生境,对人类生存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流域治理本质上是一个跨域治理(cross-boundaiy governance)问题,具有跨越边界的外部性和不可分割的公共性等特性(王佃利和滕蕾,2023),在治理过程中涉及众多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的利益相关者。流域治理的相关利益主体众多、牵涉面广、关系复杂,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体化和相互联系的机制尚未得到巩固,管理系统分散、部门分割和多头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此背景下,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理念为引领,强调多个资源要素整合与多部门的协同治理,必然成为流域生态系统治理的主要指导思想。
  1.1.2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落实流域源头生态治理的重要载体
  长期以来,源头地区在流域发展中发挥着生态屏障的作用,流域生态的保护与恢复工作应将重点置于源头区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源头地带往往与经济欠发达区域交织在一起。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为下游地区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福祉,然而,大多数源头区域却同时承受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挑战,这一现实状况极大地增加了流域内生态、经济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的难度。流域源头地区如何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进行各部门协同与要素整合从而开展源头地区的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就显得尤为重要。
  自2016年起,我国在20多个省份分批启动了5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山水工程”),旨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这些“山水工程”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生态节点,综合考虑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采取了系统性、综合性和源头性的治理措施,迄今为止,已经完成了8000万亩(1亩~666.67m2)的治理面积。2022年,*批中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被评为“世界十大生态恢复旗舰项目”(刘珉和胡鞍钢,2023)。该项目展示了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新成就,并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创新理念和实践路径。
  相较于传统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法,“山水工程”展现出全面性、系统性以及综合性三大*特优势。在空间维度上,该工程全面考量了自然地理单元的整体性和生态系统的互相关联性,其保护范围涵盖了重要生态系统涉及的核心生态区域与周边农业及城市空间。在构成元素方面,“山水工程”聚焦于解决特定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挑战,旨在全面保护与恢复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在内的所有自然生态元素。在策略实施层面,该工程整合了科学、政策、经济工具以及公众参与等多元手段,协同运用保护与保育行动、自然恢复、辅助性再生成长、生态重建与修复等模式,旨在全面增强整体治理方案的效能与效果。在建筑工程领域,遵循“主体区域负责,辅助线条支持”的原则,全面整合各种生态恢复工程与项目,旨在构建一个统一协调、协同作用的保护与修复系统。综上所述,项目的*终目标集中于*大化生态效益,同时考虑并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旨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与发展。
  在51个“山水工程”中,与流域治理密切相关的达到25个,占总数的约50%。由此可见,“山水工程”已成为流域源头地区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理念的重要载体,评价“山水工程”对流域源头地区所带来的生态与经济福利效应,对于进一步明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性与优越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1.3流域共富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流域共富”也是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终极目标。我国的大多流域跨多个行政区域,因此流域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是涉及跨区域的综合治理问题。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理念、诉求存在差异,如何平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如何统筹上下游的利益,难点就在协同方式。追求流域共富所带来的区域协同发展,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浙江省作为全国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的示范区,将流域共富视为共富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浙江省的核心水系一钱塘江流域,其覆盖范围达到48080km2,占据了浙江省陆地总面积的47%,其影响范围涵盖了衢州、杭州、金华和绍兴等多个重要区域。该流域内的经济产出贡献了全省生产总值的逾四成。此外,该流域源头地区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浙江省建设“大花园”和“美丽浙江”的核心区,境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51%以上。“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源山水工程”)作为2018年批准的第三批14个试点之一,成为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典型样板,预算资金累计投入180个亿。该工程的目的是对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系统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浙江省钱塘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和生态福利水平。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浙江省下达了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并特别强调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性,旨在构建一个生态优美、生活宜人的环境。这一目标要求浙江省以高标准推进“美丽浙江”的建设,全面推动生产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变。浙江省“七山一水二分田”,山区面积占到70.4%。从城乡协调发展看,2023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830元,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11元。从现实来看,浙江省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的难点就在山区,山区虽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但“两山”转化通道仍有待进一步畅通,丰富的生态效益尚未转化为经济、生态与社会的综合效益。钱塘江源头流域如开化、常山、淳安等属于典型山区,也是浙江省加快发展县市,当地农户生计仍然依赖于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经营。一方面,就生态福利水平而言,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会为中下游地区如杭州、绍兴等带来生态服务供给质量的系统提升;另一方面,就经济福利水平而言,钱塘江源头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模式则在短期内限制了源头区农户的自然资源经营权,迫使部分农户寻找更多的替代生计。因此,将“钱江源山水工程”作为研究案例,深入分析其所带来的生态和经济福利效应,揭示其机制创新之处,总结相关可借鉴经验,对于进一步完善源头地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机制和系统治理体系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1.2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2.1概念界定
  1.2.1.1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由山、水、林等自然元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姜霞等,2019;王波等,2018),是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从大尺度的生态文明建设角度来看,这一关键理念展现出深刻的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及共生的本质关联,精准构建了二者之间的内在纽带与互动机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内涵丰富,深植于生态哲学的理论沃土,揭示了自然界的运行逻辑与人类活动的深层关联性。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为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物质支撑与前提条件(石岳等,2022)。自然生态系统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形成共生共促的生命共同体。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中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是各不相同却又互相联系的生态系统,从生态学视角出发,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一表述涵盖了自然界中多样化的生态系统类型,包括山地、水体、森林、农田、湖泊、湿地以及沙漠等植被覆盖区域,全面体现了生物圈内各生态要素的相互依存与协同发展。
  山:涵盖了山地、高原等的典型海拔梯度生态系统,这些系统不仅反映了丰富的自然地理多样性,也浓缩了水平自然带的生态学特征,展现了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复杂模式。
  水、湖:“水”这一概念涵盖了河流、湖泊、湿地以及海洋等多样化的生态系统,在这些生态系统中,“湖”特指那些具有特定水文属性的自然水域。
  林、草、沙:涵盖了森林、灌木丛、草地和荒漠等主要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田:农田作为陆地人工生态系统的体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活动所塑造的。
  总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全面涵盖了我国各类生态系统,精炼地表述了中国生态系统的丰富多样性(石岳等,2022)。这一概念强调了生态系统功能的*特性与互补性,各要素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依存,共同确保了地球生物圈的健康与稳定运转。
  “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提出经历了三个阶段。**阶段为“山水林田湖”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提出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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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理论逻辑 1
1.1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时代背景 1
1.1.1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是流域治理的主要理念引领 1
1.1.2 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落实流域源头生态治理
的重要载体 2
1.1.3 流域共富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3
1.2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5
1.2.1 概念界定 5
1.2.2 理论基础 11
1.3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内涵特征 27
1.3.1 从原来的分割式生态治理向系统性生态治理转变 27
1.3.2 从原来的单一生态服务价值评价向综合福利效应评价转变 27
1.3.3 从人工与自然分割的生态治理向人工与自然融合的生态治理转变 28
1.4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研究价值 29
1.4.1 亟须总结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生动经验 29
1.4.2 亟须系统评价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治理的综合影响 29
1.4.3 亟须完善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治理机制与相关政策保障 29
第2章 国内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践和经验借鉴 31
2.1 国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案例总结与政策梳理 31
2.1.1 国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案例总结 31
2.1.2 国外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与政策梳理 34
2.2 国内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案例总结与政策梳理 37
2.2.1 国内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案例总结 37
2.2.2 国内生态保护修复的制度与政策梳理 57
2.3 国内外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与政策经验借鉴 65
2.3.1 从单一部门治理转向多部门协同治理的生态保护修复 65
2.3.2 从政府为主推动生态保护修复转向社会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66
2.3.3 从单一化的生态保护修复转向差异化的生态保护修复 66
2.3.4 生态保护修复补偿从公共财政为主转向多元化补偿机制 66
第3章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下流域系统发展的总体时空变化与空间溢出效应 67
3.1 钱塘江流域基本情况 67
3.2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演进历程分析 68
3.2.1 起步阶段:不唯生产总值考核下的流域生态保护政策出台 68
3.2.2 深化改革阶段:生态环境单列考核与局部流域横向补偿探索 69
3.2.3 系统治理新阶段: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新阶段 69
3.3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理念下的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现状与举措 70
3.3.1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概况 70
3.3.2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举措 71
3.3.3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效果评价 79
3.4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演进视角下的流域系统发展水平分析 83
3.4.1 钱塘江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评价指标构建. 83
3.4.2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演进视角下流域发展的时空变化评价 85
3.5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对流域协调发展水平影响及其空间溢出效应 89
3.5.1 研究方法 89
3.5.2 钱塘江流域协调发展水平变化及空间溢出效应的实证检验 94
3.6 本章小结 100
第4章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福利绩效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102
4.1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效益评价 102
4.1.1 生态环境质量提高 102
4.1.2 农户生态认知提升 103
4.1.3 生态环境效益释放 105
4.2 钱塘江流域的生态福利绩效分析 106
4.2.1 生态福利绩效测算模型与变量选取 106
4.2.2 生态福利绩效的地区差异性:σ收敛与β收敛 108
4.2.3 钱塘江流域生态福利绩效水平及变化描述性统计分析 109
4.2.4 钱塘江流域生态福利绩效的收敛性检验分析 111
4.3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对流域整体生态福利绩效的影响 112
4.3.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择 112
4.3.2 钱塘江流域生态保护福利绩效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 113
4.3.3 钱塘江流域生态福利绩效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115
4.4 本章小结 116
第5章 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对农户经济福利水平的影响分析 118
5.1 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的效益评价 118
5.1.1 区域层面经济效益分析 118
5.1.2 农户层面经济效益分析 120
5.2 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的农户经济福利变化 123
5.2.1 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说 123
5.2.2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125
5.2.3 实证结果 129
5.3 钱塘江源头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的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133
5.3.1 理论分析框架 133
5.3.2 研究方法 134
5.3.3 模型设计、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136
5.3.4 实证结果 137
5.4 本章小结 141
第6章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下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的机制创新与挑战分析 142
6.1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下的机制创新 142
6.1.1 项目管理机制创新 142
6.1.2 后期管护机制创新 143
6.1.3 公众参与机制创新 145
6.1.4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 148
6.2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下的机制创新实践案例 151
6.2.1 常山:强化矿山生态修复,生态矿山效果凸显 151
6.2.2 淳安:注重流域系统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154
6.2.3 开化:强化国家公园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明显 156
6.2.4 建德:依托水系综合治理,文化和景观双发展 159
6.3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下的挑战 161
6.3.1 “自上而下”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顶层设计体系仍然有待完善 161
6.3.2 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的差异化后期管护机制尚未建立 161
6.3.3 多方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162
6.3.4 调节服务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机制有待打通 165
6.4 本章小结 167
第7章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下生态治理的机制创新与政策保障研究 168
7.1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下生态治理的机制优化 168
7.1.1 构建“自上而下 三级联动”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协同治理顶层设计 168
7.1.2 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精准化后期管护机制 171
7.1.3 进一步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74
7.1.4 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的技术应用与推广机制 178
7.2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下生态治理的保障政策 179
7.2.1 经济保障政策 179
7.2.2 法律保障政策 181
7.2.3 社会保障政策 184
7.3 本章小结 185
参考文献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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