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新,浙江衢州人。双硕士、法学博士。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美国肯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现任浙江省法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历任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东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浙江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委委员,先后被聘为浙江大学硕士实务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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