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非遗走出去现状分析与未来路径
0.00     定价 ¥ 7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200183139
  • 作      者:
    编者:李清霞|责编:于蕊
  • 出 版 社 :
    北京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2
收藏
编辑推荐

非遗“走出去”是加强中华文化传播力、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形式,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重要途径。本书的出版,能够填补非遗“走出去”研究空白,对推动非遗乃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精准地走向世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展开
作者简介

李清霞,女。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总编辑。

担任北京出版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总编辑以来,全面负责集团出版规划和编辑业务管理工作,为集团取得良好的“两个效益”和出版繁荣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荣获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称号。


展开
内容介绍

本书从多角度研究分析非遗文化、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非遗图书等“走出去”的现状,探索非遗“走出去”的未来路径,拓宽非遗图书的出版思路,并用文字、数据、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研究成果。本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非遗“走出去”概论,以非遗“走出去”的传播视角,结合政府机构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的权威统计数据及媒体有关报道,梳理近20年非遗“走出去”总体情况和基本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推动非遗“走出去”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第二章非遗项目及非遗传承人“走出去”实例分析,选取京剧等5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梳理非遗项目“走出去”的历程、现状、途径,总结非遗传承人对非遗“走出去”的实践、思考,为非遗项目有针对性地“走出去”提供借鉴;第三章非遗类图书出版及“走出去”现状分析,通过对国家级出版“走出去”项目及出版单位“走出去”成功案例的分析,概括非遗类图书“走出去”的现状、特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非遗类图书“走出去”路径。第四章非遗类图书出版工作探微,阐明非遗类图书怎样规划选题、培育作者、审校把关、设计创新、营销推广,并反映图书生产的一般规律,对于图书的创作、生产、营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展开
精彩书摘

1.非遗概念演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在学者们的批判性研究与大众的文化实践过程中,经历了无形文化财、民间传统文化、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演变,在研究过程中不断累积、完善我国非遗的概念辨析,完成了相对应的知识建构1。

1950 年,日本首次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随后,一些国家,包括韩国和法国采取了保护措施,涵盖传统戏剧、音乐、工艺技术以及其他无形文化表现形式。197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遗产保护的首个中期计划(1977—1983 年)中首次将文化遗产划分为“有形”和“无形”两个主要类型。1989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案》,其中首次提出了“民间传统文化”的概念,这个概念被定义为:“文化团体基于传统创造的全部内容,通过群体或个体的表现方式来反映文化和社会特性,这些内容通常是通过口头传承传播的,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俗、手工艺品、建筑等等。”

1998 年,《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通过,在原“民间传统文化”定义的大致内容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增加了“传统形式的传播和信息”的内容,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进行了更详细的定义。2001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更准确、更完善的新名称取代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3 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定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其描述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一定义强调了人、物、环境的有机统一。此后,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法规性概念与具有指导和实践意义的框架性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并在不同国家与地区被一定程度地本土化,作为融合本土特色的概念使用。

2005 年,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结合我国非遗保护实践,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将非遗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2006 年,为对非遗进行更好的保护,确认亟须保护的对象, 以便有效地集中有限资源,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非遗项目进行重点保护。国务院着手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将非遗分为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2011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6 个部分,分别是:(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遗采用列举法进行概念界定,将其分门别类地归纳为6 个部分,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非遗的划分则是从其表现形式进行的门类划分。本书主要按照十大门类进行论述。


展开
目录


一、非遗“走出去”的概念与背景................... 4

(一)非遗与非遗“走出去”的概念......................... 4

(二)非遗“走出去”的时代背景.......................... 10

二、非遗“走出去”的现状........................ 20

(一)非遗“走出去”的主体............................. 20

(二)非遗“走出去”的渠道............................. 21

(三)非遗“走出去”的方式与效果........................ 30

三、非遗“走出去”的问题与建议................... 45

(一)非遗“走出去”的问题............................. 45

(二)非遗“走出去”的建议............................. 51

四、非遗“走出去”的未来路径.................... 57

(一)依托新媒体优势,构建立体传播路径................. 57

(二)把握国际话语受众特点,精准传播中国非遗故事......... 58

(三)乘“一带一路”战略东风,推动非遗“走出去”

双向交流与对话................................. 59

(四)实施内外部传承策略,提升非遗“走出去”的传播成效..... 61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