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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哉问--伦理学的十一场对话
0.00     定价 ¥ 7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32191253
  • 作      者:
    作者:(英)亚历克斯·福尔霍夫|责编:魏钊凌|译者:王康予//夏子明
  • 出 版 社 :
    上海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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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  丹尼尔·卡尼曼、彼得·辛格、伯纳德·威廉斯等思想大家云集,跨越伦理学、心理学、博弈论等诸多领域,共同探讨道德的真谛

★  对话涵盖电车难题、动物保护、博弈论等哲学、伦理学核心议题,对许多著名思想实验或伦理案例展开深入剖析

★  对思想家思考问题、语言交锋过程的如实记录,精彩地呈现出敏锐、深邃的思想者是如何提问、思考与反问的

★  新译本由作者学生精心迻译,更为忠实、准确地传达英语原文的文意与哲学探讨的韵味,并新增一篇由作者与译者共同撰写的中文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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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亚历克斯·福尔霍夫(Alex Voorhoeve),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分配正义、理性选择理论、道德心理学和伊壁鸠鲁学派,同时为世界卫生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担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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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对话是做哲学的一种理想方式。在对话中,对话者有机会澄清自己的想法,减少误解。他还能代读者向哲学家提出质疑与批评意见,从而鼓励读者批判性地检视哲学论点。一场精彩绝伦的对话是充满生气、发人深省的,它迫使提出想法的人直面问题与反对,不得不回应一个独立思考的发问者。

本书作者福尔霍夫与辛格、卡尼曼、麦金泰尔、威廉斯等十一位哲学家与社会科学学者,围绕道德与伦理学的三个基本问题展开了对话:我们的日常道德判断是否可靠?伦理道德是客观的吗?我们为什么要做有道德的人?他们希望借助这些对话表明:共同生活的我们,即使观点迥然对立,也应当一起探讨使这种共同生活成为可能的准则。唯有坚持对话,我们才可能为心中的困惑与彼此的分歧找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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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一部精彩的对话集,采访对象均为道德哲学领域的重要人物。福尔霍夫熟练勾勒出他们思想的整体轮廓,深入地质询他们的理论。其中不乏戏剧性时刻——被访者反过来向采访者提问,而福尔霍夫也如实呈现了自己的犹豫与让步。这是一场哲学对话实践的典范事件。”

——《卫报》非虚构类图书推荐

 

“很少有一本哲学书能让我读得这么享受。福尔霍夫的大胆尝试真的成功了。他巧妙地通过与重要哲学家和科学家的深刻对话,为伦理学的各种理论赋予了鲜活的生命。这本书不仅让各种议题都生动了起来,也让参与对话的人栩栩如生。千万不要错过领略这些对话的机会。”

——哈佛大学伦理学教授诺曼·丹尼尔斯

 

“这本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作者采访了许多近年来在伦理议题上最有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与他们展开了一系列富有洞见的哲学对话,由此呈现了他们的核心立场与论点。这不仅是一本当代伦理思想的全面入门读物,还真实地展现了这些思想家。”

——伦敦大学学院乔纳森·沃尔夫

 

 

“这本对话集既富含思想性强,又富含趣味性,是了解多位重要当代道德哲学家思想的完美入门之作,对于专业人士与业余读者来说都值得一读。作者十分擅长用犀利的问题,触及受访者观点中最薄弱或最有启示性的部分,从而诱导出富有启发性的回答,读来令人振奋。”

——《哲学家杂志》

 

“福尔霍夫成功地使这些对话对非专业读者也变得通俗易懂,甚至充满吸引力。他在很多访谈中都擅长深入挖掘对方的思想。总体而言,这是对该领域的重要贡献,不仅伦理学学生会感兴趣,初学者与伦理思想史研究者也同样适合阅读。”

——《伦理与经济》

 

“福尔霍夫具有非凡的直觉,能够捕捉到任何思想家论证中的弱点,并以一种促使对方提供更全面立场的方式揭示这些弱点……这是对自苏格拉底以来哲学探究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批判性思维的特别能力,以及对诚实与真实的坚持——的精彩诠释。”

——《公共理性》

 

“福尔霍夫对各种立场的探询精准而清晰。与专著等文本形式相比,对话形式令人耳目一新。它不仅为读者勾勒出每位受访者的立场,还提供了对其个人的直观印象。对任何希望将应用伦理问题置于更广阔的人类学—哲学背景中的读者来说,这本书都充满吸引力。”

——《医学伦理杂志》

 

“本书富有启发性和可读性。福尔霍夫深谙对话者的哲学观点,常常能以亲和的态度,提出一针见血的刁钻问题,为被访者营造了一个空间,使其尽可能清晰表达自身的立场。这本书对关心道德理论的读者而言绝对是一个宝藏,因为书中邀请到的许多人,都是在过去一代里塑造了道德哲学面貌的重要人物,它为我们提供了有关伦理本质的最有价值的洞见。”

——《耶路撒冷哲学季刊》

 

“福尔霍夫在书中引用了一句尼采的格言:所有伟大的问题都要求伟大的爱。”尼采虽是个很难取悦的人,但如果读到这十一场对话,或许连他老人家也会感到满意。这些哲学家热情地经营着自己关于道德的思想体系,深情而雄辩地为自己的理论奋力辩护……每个人都令人信服地陈述了自己的立场。读者几乎很少不会被他们说服——至少我是如此。这么说当然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们的观点彼此悬殊。他们的分歧是令人困惑的,但同时也会使我们受益匪浅:不要对自己的道德立场持有过重的执念……福尔霍夫通过这样一本书,展示了道德推理以及向他人证明自身观点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荷兰哲学期刊《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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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引言

 

苏格拉底:文字写作有一个坏处在这里,斐德若,在这一点上它很像图画。图画所描写的人物站在你面前,好像是活的,但是等到人们向他们提出问题,他们却板着尊严的面孔,一声不发。写的文章也是如此。你可以相信文字好像有知觉在说话,但是等你想向它们请教,请它们把某句所说的话解释明白一点,它们却只能复述原来的那同一套话。还有一层,一篇文章写出来之后,就一手传一手,传到能懂的人们,也传到不能懂的人们,它自己不知道它的话应该向谁说,和不应该向谁说。如果它遭到误解或虐待,总得要它的作者来援助;它自己一个人却无力辩护自己,也无力保卫自己。

斐德若:这话也顶对。

苏格拉底:此外是否还有另一种文章,和上述那种文章是弟兄而却是嫡出的呢?我们来看看它是怎样生出来的,以及它在本质和效力两方面比上述那种要强多少。

斐德若:你说的是哲人的文章,既有生命,又有灵魂。而文字不过是它的映像,是不是?

苏格拉底:对极了,我说的就是那种。

 

《斐德若篇》讲述了斐德若和苏格拉底间的一次讨论,当时他们在伊利索斯河畔的悬铃木影下休息。在这篇对话靠近结尾的地方,苏格拉底提出了关于做哲学最好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他提出,写下来的哲学文本无法带来真正的理解,因为写作难以与读者产生共鸣。苏格拉底指出文本无法把握读者的误解或者在感情上对文本信息的抵制,因此也无法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此外,文本也无法应读者的需求做出澄清,或者针对写作时未曾预料的反驳给出辩护。最后,写定的文本容易导致读者产生惰性,因为它无法鼓励读者批判性地检视文本中的论点,比如说引导读者拷问论证的前提,或者推出不讨喜的推论。于是,读者可能轻易就接受了这些论点,却没有完全掌握它们。苏格拉底接着表示,倘若方法得当,对话就上述诸方面而言是优于写作的。他的结论是,想在智识上启迪他人的人应当放弃写作,转而当一个善于对话的人(dialectician),“拣选那些适合栽培的灵魂,在其中播种下携带着智识的话语——这样的话语……绝不会是空疏的,而是会成为能够生长出更多的这类话语的种子”。苏格拉底保证说,“这样的话语可以使得智识的种子得到永生,而保有这样的种子的人则会收获最高的快乐。”

作为一颗被本书采访的这十一位知识渊博的人播种过的灵魂,我希望苏格拉底说的是对的。但是我有点怀疑,不仅是因为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获那种最高的快乐。也是因为,相比于对话而言,写作有一些明显的但是被苏格拉底忽视掉了的优势:写作可以阐释更复杂、更详细的论点,可以让我们有机会慢下来反复思考,还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表达我们的思想,比如说,找到更精准的词语、更抓人的示例和更一击致命的反例,而我们在对话中往往是想不起来这些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并没有机会在某个夏日与苏格拉底站在河边闲谈。要想接近那些最伟大的心灵,书本是我们仅有的途径。

尽管如此,苏格拉底的论点还是让我们注意到,哲学家和对谈者的对话相对于其他书写文本确实具有的一些优点。至少,如果每当读者想提出一个问题的时候,却发这个问题已经在对话中提出了,那么这样的文本就不再是“肃然沉默”的了。此外,提出想法的人还能有机会澄清他(或她)的想法,使之免遭误解,同时答复一些反对意见。最后,对话可以让与哲学家对谈的人提出一些普遍的抗拒感受,让提出观点的人有机会帮他们克服这些感受。当然,上述目的在通常的写作中也不是不可能实现,作者自己就可以提出问题和反对意见,并给予回应,可以预想一下读者可能存在的担忧,提前加以消解。但是,精彩绝伦的对话之所以充满生气、发人深省,其原因恰恰在于提出想法的人在对话中无法左右提出的问题与遭遇的反对,不得不回应一个独立思考的发问者。

 

但是只有当对谈者关注的点同时也是读者关注的点时,对话才会具备这些优势。因此,我似乎应当在这里简单阐述一下,促使我与这些一流伦理学思想家展开对谈的三个主要谜题。我认为这些难题对于读者来说应当不陌生,因为它们都产生于对我们日常的道德实践的反思中,并且是自柏拉图的众多对话录以来伦理学探讨中的重点问题。不过,以前的人阐述这些问题的方式不太一样,而且解释一下我如何理解这些问题,对读者应该是有帮助的。

第一个谜题关系到我们的“日常道德感”,也就是我们运用对具体情景的直觉反应,配合某些初步的普遍原则,来得出道德判断的能力。我们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判断经常带有很强的信念,并且这些判断往往能给人以有力的行为动机。比如说,如果我们觉得一个行为是错的,我们通常就会避免这样做,倘若自己或者别人犯了这样的错,我们就会产生非常强烈的情绪——包括愤慨、憎恨和罪责——反过来说,对于我们认为正确的行为,我们会效法、钦佩和自豪。然而要说清楚这些道德判断背后的缘由,这就很困难了。比如,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2008年,加利福尼亚的器官移植医生罗兹洛夫受到控告(最终被判无罪),原因是他试图加速一名弥留患者的死亡,以便在这个患者的器官衰竭之前将其移植给别人。(这名患者登记过愿意在逝世后捐献器官,但是从未同意过意图致使他加速死亡的干预行为。)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可能会判断,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哪怕我们肯定这名医生有可能瞒着所有人干成这件事。但是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我们的这个反应并不容易得到证成。毕竟,那些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能获得的收益,要远远大于这名原本就没有几口气了的患者蒙受的损失;若想弄清楚,在这个情景案例中到底是怎样的道德考量(如果有的话)压倒了上述的得失计算,并不是很容易。尽管如此,我们中的很多人还是会坚持认为,反对杀死患者的这个最初判断是对的,哪怕我们知道自己暂时还无法为这个观点说出一个道理。这个现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隐藏在我们日常道德判断背后的决定因素究竟是什么?这些决定因素在多大程度上与道德上真正重要的考量隐秘相关(因而是可靠的),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其他不相干因素的影响(因而并不可靠)?

第二个谜题是这样的:我们的许多道德判断看起来都是客观的——如果有人跟我们判断不一致,我们就会觉得他们错了。为了证成道德判断的这种客观性,我们需要设置一些超越个人偏见的标准来判断什么是好的道德判断以及如何做正确的道德考察;我们还必须论证,持错误观点的人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但是问题似乎在于,即便是足够严肃的道德考察,充分运用了清楚阐述道德原则及其推论的能力,且能够充分中立和共情同样是严肃的考察者,也有可能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即使他们都考虑了相同的信息和相关立场,仅仅因为不同之人“看待”某些基本规范问题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就有可能得出不同意见。比如在那个弥留病人的问题中,我们经过审慎的考察后断定加速他的死亡是错误的,因为未经同意杀人从而把这个人当作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是导致一个行为在道德上错误的重大要素。再比如说,还有一些人,经过同样审慎的考察,认为只有牵涉这个事情的人的福祉才在道德上有相关性,所以杀了这个病人是正确的。那么,这种分歧究竟意味着什么?

当然,没有一种道德考察是完美的,我们总是可以找到更多能纳入考量的情景和观点,并且我们也许会认为,这样更加广泛深人的考量最终能告诉我们,哪一种被考察的观点是正确的,或者它们都是错的。不过不论如何,我们必须确定该怎么对待好的(尽管并不完美的)道德考察之间的分歧。我们大概有三种选择,但是每种选择都有其问题:首先,如果我们承认那些作出跟我们不同的道德判断的人同样是经过足够好的思考作出了足够好的判断,那么思维的一致性会要求我们认为他们的观点同样有一些分量。毕竟,我们究竟凭什么就觉得自己开了天眼呢?这样的分歧由此就会要求我们比先前对待他们的态度更加温和。但是这个结论可能有让人难以接受的后果——难道我们真的能仅仅因为一些人看起来头脑清醒就合理地走向接受那些我们认为极度令人厌恶的立场吗?为了避免这个结论,我们有可能考虑第二个选项,选择抬高我们对于什么是好的道德判断的门槛,从而把那些对于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无动于衷的人清除出去。但是这看起来是颇不公道的作弊手段——仅仅因为其他人不同意我们的立场就剥夺他们的观点得到公正对待的资格,这胜利得也太廉价了。这样我们就只剩下了第三个可能:我们可以选择在这样的问题上放弃对于道德判断的客观性的信念,选择以某种方式承认在这样的问题上并没有什么问题是究其现实本质而言错误的。总之,这样的道德分歧迫使我们思考以下间题:上列三个选择已经把我们逼到山穷水尽了吗?如果确实如此,我们该选择哪个呢?

第三个问题来自这样一个事实:道德给我们以相当重要的行为理由——比如说,如果一个行为是道德上错误的,我们就有一个不要去这么做的理由,这个基于道德的理由似乎通常会比其他的考量都更重要;而如果一个行为是道德上值得称道的,这就给我们一个充足的去这么做的理由。然而我们并不是很看得明白这些理由究竟是什么。这个在我们思维架构中的断裂非常重要,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会被号召为了道德目的而去牺牲我们自己的快乐、我们自己的计划乃至我们所爱的其他人的利益。但是当我们做出这些牺牲之前,我们应当能够确信这样的道德行为值得我们作出相应的牺牲,毕竟这要触及一些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利益或者价值。比如说考虑下面这个稍加改动的案例:假设令嫒不幸是那个等着器官移植救命的患者,而您现在有机会偷偷潜入这个人的病房悄悄调大他的镇静剂用量,秘密杀掉这个已经失去意识并且举目无亲的弥留之际的病人。让我们假设,您的判断是这样做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是即便您作出了这样的判断,您是否有在此刻遵从良心的理由呢?这样的理由是否能压倒要不惜一切救孩子的命的理由呢?

写作本书的意图就是展示一系列试图回答以上三个问题的各有千秋的洞见:关于我们日常道德判断的可靠性、关于伦理的客观性以及关于我们做有道德的人的理由。我邀请十一位杰出的思想家解释并且辩护他们在上述问题以及相关话题上的立场。这十一位受访者是按照我的个人标准来选择的:我邀请的专家各自持有的观点都极其敏锐而颇受争议,他们的观点还以各种微妙的方式相互颇多冲突。尽管其中大部分都是职业的哲学家,其中一些人在科学领域也有重要的贡献,而在那些领域的洞见在我看来对于回答上述问题也有帮助。举一个例子:关于直观判断的心理学研究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当我们试图作出发自肺腑的道德判断时在面对的究竟是什么,而这对于确定这样的判断是否可靠非常重要。

几乎每位受访的思想家都同时分享了关于上述三个问题的思考。因此本书的各个部分并不是根据受访者分别回应了哪个问题来划分的,而是在反映不同的受访者最直接关切的是什么问题。在第一部分“伦理与直觉”中,我采访了两位哲学家和一位心理学家,他们彼此对于我们的直观的道德判断的立场有着强烈的冲突。弗朗西斯·卡姆对于我们的日常道德感非常严肃,试图揭示潜藏在这些道德判断背后并且可以引据来证成这些判断的道德原则和价值。彼得·辛格则是另一个极端,认为所有这些直观判断往往都是受到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的,包括简单的摆弄人的技巧、从已经淘汰的宗教世界观中遗留下来的思维定势还有各种偏见。他主张一种包含着激烈的重新审视的道德观念,而这种道德观念建立在确凿无疑的基本价值之上。第三篇是对丹尼尔·卡尼曼的采访,他因为在人的直观判断的决定因素方面的研究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卡尼曼简述了我们的直观道德判断可能不可靠的几种原因,并且讨论了在多大程度上这些问题有可能通过反思加以克服。他论证道,尽管我们的一些明显错误的直觉可以通过反思来得到矫正,有一些直觉却是反思无能为力的。他的结论是我们无力甩掉所有缺乏充分支持的判断,并且这种伴随着甚至强烈地策动着我们行为的道德感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我们按照我们所不愿赞同的情绪行事。

第二部分“德性与人的繁盛”收录了与两位哲学家的对话,这一部分试图从德性伦理学的角度切入上述道德问题。菲利帕·富特关注到,我们对于众生有一种特殊视角下的评判,将生灵看作各自物种的或圆满或残缺的成员。比如说,鹿就其自然来说应当是敏捷的,否则就是有缺陷的。富特论证道,我们对于德与恶的认定,就是这样一种本于自然的评判,在这种评判下,一个人的意志要么符合人由其本性之所应然,要么就是有所欠缺的。比如,人的本性对于性情温和的品德有所需要,而如果人性情有失温和,这就是一种缺陷,正如趔趄或者迟缓对于鹿是一种缺陷一样。富特的结论是我们对于何为德、何为恶的规范是客观的,因为这些规范是关乎我们每个人能否作为我们这个物种的一员而维持天然本性的规范。

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因为他对于当代道德话语的大加挞伐而出名,他认为这种当代道德话语把我们推到了无休无止的聚讼之中,尽管大家看起来都好像在讲道理。尽管如此,他同样论证道,如果我们将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telos或者说“生活目的”的观念加以重新阐发,这种再诠释的理解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能理性地作出道德评判的立足点。我们的对话聚焦在他如何理解究竟什么是人的生活的目的以及如何由此推出人的各种德性的概念。

第三部分“伦理与演化”探讨我们的一些道德感情以及道德评判是怎么来的,在当下又有什么作用。肯·宾默尔是演化博弈论领域的顶尖研究者,他勾勒出了我们对于公正的感受如何通过引导我们用特定的方式分享合作果实来帮助我们与他人建立互惠的合作关系。他同样论证道,这种合作基本就是我们对公正的感知所能鼓动我们去做的全部了,除了极少数例外,公正感仅仅能推动我们按照符合我们的利益的方式行事。比如,在一般情况下,公正的感觉无法促使我们违背自己的利益而给别人提供直接的援助或者资源。宾默尔的结论是我们对公正的感知应当被从它那看起来高贵无比的虚饰中剥离出来,呈现出其本身的样子。

阿兰·吉巴德也认为我们的道德的一部分基础确实是来自互惠合作行为的需要,但是并不愿意从这一点出发做太过颠覆性的断言。他论证道,这样一种对于道德的来源和当下作用的理解确认了我们道德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寻求伦理问题上的共识,并且对于不义的行为会感到愤慨、憎恨和罪责感。吉巴德解释道,我们必须与他人展开关于规范性问题的对话,因为这样的对话对于确定社会生活的规则至关重要。而一旦我们开启了这样的讨论,对于彼此在道德问题上作出裁断的权威性的认识就会在思维一致性的推动下将我们引向接受一些共同认可的规范。吉巴德进一步论证,我们的道德义愤和道德罪责的感受对于督促彼此执行这样的规范来说是相对有效率的,因此我们有理由庆幸,人们能够感受到这样的情感。

第四部分“一致与分歧”将托马斯·斯坎伦把道德整合起来的观念的尝试与伯纳德·威廉斯对于所有此类尝试的质疑放在一起对比。斯坎伦论证道,关于“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的道德认知统摄了一整套原则,而每一个人都应当同意这一套规则,只要他们都有意找到这样一套其他同样有意于此的人无法合理地反对的规则。就此而言,做正确的事,就是做那些其他人无法合理地反对的事;而作恶就是做其他人可以合理地反对的事。斯坎伦论证道,这种对于道德观念的把握本身就像我们揭露了为什么要遵守道德:通过遵守道德,我们将自己置于一种良好的与他人的关系中,在这种关系中我们的行为可以在他人面前得到证成,而如果我们做错误的事情,就会破坏这种关系。这种尊重对彼此给出证成的需求的关系在斯坎伦看来对于古今东西的所有人都是有吸引力的。斯坎伦进一步论证,此种最基本的关系是各种其他有价值的关系比如友谊和亲爱的关系要想成立所必需的。斯坎伦的结论是这样的关系应当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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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版代序

引言

 

第一部分 伦理与直觉

弗朗西斯·卡姆:挖掘道德的深层结构

彼得·辛格:我们都没有贵贱之分

丹尼尔·卡尼曼:我们能信任自己的直觉吗?

 

第二部分:德性与人的繁盛

菲莉帕·富特:善之为善的法则

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自足的迷思

 

第三部分 伦理与演化

肯·宾默尔:公正的起源

阿兰·吉巴德:道德的实用主义证成

 

第四部分 一致与分歧

托马斯·斯坎伦:经济适用的目的王国

伯纳德·威廉斯:多猜的动物

 

第五部分 爱与道德

哈里·法兰克福:爱的必要性

大卫·魏勒曼:看见真实的彼此

 

鸣谢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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