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问题缘起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思路阐述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第一章 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与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理论概述
第一节 法律调整方法与环境法调整方法
一、法律调整方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歧
二、“主体说”导致环境法调整方法走向泛化
三、“对象说”消减了环境法调整方法的规范性
四、“特殊方法说”对环境法调整方法的无价值
五、环境法调整方法的本质内容: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
第二节 从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到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
一、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的线性演化的局限
二、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系统性优势
三、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产生于各传统调整方法的动态运作
第三节 对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基本认识
一、基本要素:环境法律规范、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秩序
二、运行环节:规范创制机制、规范实施机制、监督保障机制
第二章 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的现代困境
第一节 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的内容过于单一
一、命令控制主导的行为模式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
三、肯定性环境法律后果不足
第二节 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的功能欠佳
一、环境法目的出现偏差: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
二、被调整的环境社会关系范围狭窄:传统环境法律调整的片面性
三、环境法律调整效果不显著:传统环境法律秩序的失序倾向
第三节 分散的环境法传统调整方法易使环境法治不彰
一、环境法律规范创制欠缺立法理性
二、环境法律规范的执行被忽视
三、环境司法救济对公益的无涉性
第三章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核心内容及其运行机理
第一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现代性”论证
一、环境法与生俱来的“现代性”
二、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超越传统的“现代性”
三、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尚未发展完全的“现代性”
第二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要素
一、生态面向的环境法律规范
二、复合的环境法律关系
三、生态文明指向的环境法律秩序
第三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环节
一、现代规范创制机制:扩张的地方环境立法权
二、现代行政执法机制:权责统一的执法体系
三、现代司法适用机制:多类型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四、现代监督保障机制:环保督察与检察建议对权力的监督
第四章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形成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在环境法治发展中逐渐形成
一、我国环境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二、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趋于完善
三、我国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逐步建立
第二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形成的思想基础
一、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
二、“两山”理论与新发展理念的提出
三、“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思想的发展
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的产生
第三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形成的客观动因
一、民主政治与国家环境治理任务的转变
二、经济发展与多变的环境诉求
三、意识觉醒与多元的环境利益
四、社会转型与复杂的环境社会关系
五、科技进步与数字化环境治理
第五章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实践表征及其效能
第一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中的方法更加多元
一、集中与非集中的综合调整方法的出现
二、市场机制的作用彰显
三、环境责任承担方式多样
第二节 系统性理念全面发展
一、流域统一和专门立法
二、综合联动的环境行政执法
三、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的积极协作
第三节 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增强
一、环境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
二、保护主体多样化:行政机关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主体
三、保护时间与阶段提前: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第四节 对多元环境利益的整合与积极增进
一、时间维度下的环境利益的整合与积极增进
二、空间维度下的环境利益的整合与积极增进
第六章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方法的发展
一、正激励导向的环境法律内部规范结构的优化
二、“嵌合”思维下环境法调整方法的创新
第二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要素的发展
一、环境法典:体系化的环境法律规范
二、多元共治:变动中的环境法律关系
三、全球共治:更广泛的环境法律秩序
第三节 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环节的发展
一、规范创制机制中的更新:党的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的理性互动
二、行政执行机制中的合作:府际环境协议的规范化
三、司法适用机制中的识别:环境案件的分流与整合
四、监督保障机制中的反馈:环境法律信息的正负效应
结语:环境法现代调整机制在砥砺中前行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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