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六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
畜牧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关系老百姓“菜篮子”,关系农牧民增收致富。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畜牧业生产大国,饲养了全世界约1/2的猪、1/3的家禽、1/5的羊、1/11的牛。2023年,全国肉类产量9748万吨、禽蛋产量3563万吨、奶类产量4281万吨。其中,猪肉、羊肉、禽蛋产量均居世界首位;禽肉、牛肉、牛奶产量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三和第四位。近年来,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不断提高,由2003年的20.6%增加到2023年的73.2%。
随着我国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在有效保障肉蛋奶供给的同时,畜禽粪污处理问题日渐突出。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门立足畜牧业绿色发展大局,聚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两大目标任务,构建制度体系,落实扶持政策,强化技术推广,为畜牧业稳产保供提供了坚实基础。截至2023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4%,比2015年提高了19.4个百分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比2015年提高了47%,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一是制度体系逐步健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建立畜禽粪污还田等资源治理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建立以还田利用等指标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构建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的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22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一步明确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强调国家支持建设和改善畜禽粪污收集、储存、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促进农用有机肥利用和种养结合发展。
二是政策力度前所未有。“十三五”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畜牧大县为重点,支持建设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设施设备,“十三五”期间实现了畜牧大县全覆盖。2021年,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提出坚持以用促治、利用优先,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目前,国家投资累计达到376亿元,共支持项目县950个,以县域为单位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同时,针对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各地也逐步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大力推进粪污源头减量、规范处理和还田利用,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政策导向,我国畜禽污染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引导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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