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用造价指标可用于近海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在立项、投资决策阶段及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造价参考,各应用场景适用装机容量分为 500MW 和1000MW。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分为 30km 以内和 60km 以内两种,平均水深分为 20m(8.5MW 级)和 40m(14MW 级)两种,对应工期均为 12 个月。送出工程、储能工程和海洋牧场费用作为单项指标不包含在基本方案通用造价指标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基本方案通用造价指标配合使用。当实际项目的装机容量、技术方案等与基本技术方案不同时,可根据编制说明中的调整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通用造价指标仅规定了海上风电项目投资编制的一般情况,对特殊情况可结合项目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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