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思维边界
金融+刑法=金融犯罪辩护?
金融的本质:时间
电脑会计算,人脑会算计
【实例 1】依某操纵期货市场案
内部信息与内幕信息
【实例 2】汪某内幕交易案
用金融逻辑解构刑法逻辑
法律的三级跳跃:实务、立法本意、社会需求
规范与发展的交集是“合理”
重新发现常识:知识是力量,但常识才是方向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
进步在于降低纠错成本
比结果更重要的是结果产生的过程
“三维法律”——从逻辑到经验再到实践
比较源于经验,选择源于自信,判断源于性格
认知预判与思维差异
穿越金融人思维的“墙”
学,然后知不足
第二部分 规则边界
合法利用规则的边界
金融法治化
【实例 3】申某贪污案
【实例 4】田某操纵证券市场案
授权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
【实例 5】李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金融的发展性与规则的约束性
金融人不喜欢边界
边界的四种形态
金融追求空间,刑法追求边界
边界的权力逻辑
金融创新的边界
金融与刑法的双向融合
第三部分 利益边界
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
【实例 6】孟某职务侵占案
财产性利益与秩序性利益
附随性结果并不能对冲消解行为的危害性
交易求好坏,是非求辨别
合法利益至上(而非利益至上)
“利益”是机会、行为还是结果?
金融三要素的反向运用:预防金融犯罪
犯罪成本问题
回归金融创新的本质
“消解动机”是最好的犯罪预防
第四部分 责任边界
违规与犯罪
共同犯罪的层次性
合法信息交流与犯罪共谋合意
被动型刑法扩张
“危害结果”的理解/思维差异
文化传统、认知心理与规则意识
金融合理性转化为刑法合法性
探寻法条背后的立法本意
【实例 7】章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起止是合法性,中间是合理性
裁量权是法律留给合理性的空间
司法的责任:效率还是公正?
客观事实的基础是合理性,法律事实的基础是合法性
“亡羊补牢”好过“防患未然”
自古知兵非好战
可以不知道做什么是对的,但是至少要知道做什么是错的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