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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指引
0.00     定价 ¥ 6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0945137
  • 作      者:
    编者:余冬爱|责编:马海莹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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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所选的40个案例都来自上铁法院审判实践,由编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案例坚持展现司法实践的多元维度,涵盖环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领域,充分体现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创新价值。从污染防治攻坚到绿色低碳转型,从生物多样性保护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所选案例既呼应国家战略需求,又立足长三角生态协同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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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场地使用权人明知他人向场地非法倾倒“毛垃圾”而未予制止的,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共犯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童某宝、徐某涛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单位内部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体现了单位整体意志且非法收益归单位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应某达、王某波等污染环境案
3.环评审批的合法性认定具有独立性,不受后续施工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影响——武某赞等诉某区生态环境局、某区人民政府环评审批及行政复议案
4.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而未报环评审批的,可根据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规定予以处罚——某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诉某区生态环境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5.行政机关针对检察建议仅回复整改方案而未消除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某区人民检察院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公益诉讼案
6.固体废物处理流程多环节主体共同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环节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某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诉陈某东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第二章 服务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7.污染环境罪中的“其他有害物质”应综合来源追溯、形成过程及专业鉴定意见等予以认定——某环保公司、崔某祥、钱某琴等污染环境案
8.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利用的,应向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某废旧物资有限公司诉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9.为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目标签订的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合作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某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某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复议案
10.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助推困境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生——某食品公司诉某区生态环境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系列案
第三章 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
11.为恢复原状,可判令违法行为人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送回原生生境进行保护修复——王某平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2.行为人经事前通谋非法采砂的,应认定为非法采矿罪的共犯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陈某保、陈某付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3.非法捕捞及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鲸鲨尸体的,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某丰、杨某通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4.矿产品价值应以到岸价(泊水价)为认定标准——芮某国非法采矿案
15.收购、运输、出售野生海马制品行为人与捕杀方既无事前通谋又无固定合作模式的,对捕杀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蔡某胜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第四章 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6.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在东海海域捕捞水产品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某甲、丁某新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7.不适宜在原地修复或者不能完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可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修复——文某甲、文某喜等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8.往公益林中倾倒建筑泥浆导致林地丧失生态功能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陆某、黄某贵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19.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企业应核实经销企业是否已办理备案——某氏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20.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某废弃物处置公司诉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21.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可以种植绿化方式替代修复——某区生态环境局与某石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22.餐饮企业超标排放油烟废气污染环境的,除被行政处罚外,还可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方式替代修复——某区生态环境局与汇某百货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第五章 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23.环志采样人员以合法身份掩护将猎捕野生鸟类带离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出售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顾某、陈某官非法狩猎案
24.对非法狩猎野生鸟类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认定,应在鉴定到具体“种”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评估——顾某法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5.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矿犯罪,应从开采、收购、运输、出售江砂等环节全链条打击——蒋某云、胡某军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潘某扣、张某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6.适用赔礼道歉责任应综合考量环境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损害结果与社会影响等并由其本人向社会公众作出——李某来、王某得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7.禁渔期内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廖某甲、廖某乙等非法捕捞水产品,徐某、严某兰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第六章 探索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
28.对于无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可以劳务代偿方式替代修复——王某泉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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