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发票管理法律效力层级优选的行政法规,是对发票管理的基础法律授权和基本程序安排。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不同阶段发票的管理服务需要,《办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随着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发展,过去十数年间,发票迎来了从纸质到纸质电子化再到全面数字化的重大转变,使用和管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对《办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为发票电子化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吸纳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相关领域重要的改革成果,结合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体现了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求。为便于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准确理解把握条文内容,推动新修改《办法》的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组织《办法》修改起草小组的同志编写了解读读本,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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