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林业碳汇基本理论概述
第一节 林业碳汇介绍
一、林业碳汇的概念
二、林业碳汇的属性
三、林业碳汇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二节 林业碳汇项目
一、京都规则项目和非京都规则项目
二、造林再造林项目和REDD+项目
三、国际市场项目和国内市场项目
第三节 林业碳汇法律关系
一、林业碳汇法律属性分析
二、林业碳汇法律关系分类
三、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框架
第二章 林业碳汇新型林权利益
第一节 林权概述
一、林权的概念
二、林权的设立取得
三、林权的流转
第二节 基于林业碳汇的林权利益
一、林业碳汇林权
二、林业碳汇林权利益
第三章 林业碳汇交易
第一节 林业碳汇交易概述
一、林业碳汇交易的概念
二、林业碳汇交易的构成要素
三、林业碳汇交易制度
第二节 林业碳汇交易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林业碳汇交易运行法律规定不足
二、缺乏林业碳汇交易的专门立法
三、农村集体林碳汇交易“主体缺位”
四、碳汇林林权抵押空间有限
五、林业碳汇交易项目森林保险不完善
六、林业碳汇项目监督、辅助机构缺乏规范
第三节 林业碳汇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对林业碳汇交易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二、制定和完善林业碳汇交易运行法律
三、建立林业碳汇专业合作社
四、完善碳汇林权抵押机制
五、建立政策性森林生态保险
六、健全和完善我国林业碳汇的监督和服务
第四节 林业碳汇交易的实现
一、依托生态属性构建林业碳汇交易新格局
二、创新绿色发展,探索“林业碳汇+”新机制
三、加强政策驱动,扩大多部门交流和宣传
第四章 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法律制度
第一节 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概述
一、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的界定
二、国际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相关规定
三、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现状
第二节 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制度
一、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主体
二、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客体
三、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融资
第三节 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配套制度
一、完善登记公示制度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三、完善质押监管制度
第五章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第一节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概述
一、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困境
三、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第二节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高效实现生态修复目标
二、实现了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补偿
三、解决侵权地现实条件不允许和当事人修复能力不足问题
四、避免生态修复赔偿金管理使用难题
第三节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合理性
一、符合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
二、契合恢复性司法理念
三、符合“谁破坏、谁修复”原则
四、符合风险预防原则
第四节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行性分析
一、林业碳汇交易市场逐渐成熟
二、林业碳汇损失可以量化
三、通过当事人认可的方式更具有实效性
四、有现行法律规定作依据
五、有相应司法经验可供借鉴
第五节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建立
一、明确适用的条件
二、厘清可供认购的林业碳汇
三、规范适用的程序
四、建立林业碳汇认购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章 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节 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理论概述
一、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的概念
二、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关系
三、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关系
四、与公民环境权的关系
五、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制度适用与完善
一、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的立法问题
二、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的相关主体
三、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责任构成问题
四、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范围问题
五、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索赔救济机制
六、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赔偿金保障机制
第三节 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鉴定评估概述
一、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鉴定评估的概念与方法
二、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鉴定评估的不足
三、构建林业碳汇生态功能损害司法鉴定评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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