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独立化、体系化、专门化建构为导向,以实务创新与理论创新双重视角展开,旨在构建独立化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理论体系。本书基于数百个法律文件、千余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探究从民法中恢复原状生态化演进到独立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规律,塑造契合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独立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法律框架。本书分为三部分共七章: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力图阐释修复责任独立化基本原理与制度逻辑,将修复责任定性为新型环境民事责任,并在公私法协同理念下以多维视角审视之。第二部分为第二章至第六章,力图勾勒出独立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之适用条件、责任主体、责任分担、责任方式、类型构造等实体规则与运行原理,彰显其作为新型独立化环境法律责任的特有构造。第三部分为第七章,论证了独立化修复责任的多元实现机制,建构行政处理优先、刑事附带适用、民事兜底保障的复合化实现路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独立化的未来方向是坚持公私法协同规制理念,在生态环境法典中作为专门性责任系统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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