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围绕与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相关的证据法问题进行层层分析。首先,阐释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的基础理论,探讨一般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能力的关系、鉴定意见可采性与一般证据可采性的关系、鉴定意见可采性的普适性与特殊性规定的关系等铺垫问题。其次,基于实证调研,重点关注科学证据质证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专家参与庭审的角色定位与意见归属、司法鉴定意见审查认证规则及其配套制度的优化、医疗损害鉴定不信任的治理、检察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问题。再次,从比较法研究的视角,对美国科学证据可采性规则的制度嬗变与启示、鉴真规则及其借鉴价值、法庭聘请专家制度、美国和加拿大法庭科学标准化实践展开研究。最后,本书还探讨了人工智能刑事证明应用的证据法逻辑。本书通过分析揭示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的相关实证状况、存在的缺陷及证据学原理,对我国与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相关的专家制度、质证、审查认证、可采性标准体系的完善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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