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防教育法一本通
0.00     定价 ¥ 2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47112
  • 作      者:
    编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责编:谢雯
  • 出 版 社 :
    中国法治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11-01
收藏
内容介绍
为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适应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教育法修订草案共6章39条,维持了现行法的结构体例、章节设置,新增、修改了部分内容。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明确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渠道,加强国防教育的保障等。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应广大行政人员、高校师生,社会大众学习的需要,我社编写了《国防教育法一本通》。对国防教育法条文进行逐条释解,通过相关规定的梳理,对法的适用有更全面的理解。
展开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内容与地位】
第三条【指导思想】
第四条【领导体制】
★第五条【协同机制】
第六条【方针原则】
★第七条【权利义务和适用范围】
第八条【国防部门和群团组织职责】
第九条【军队、武警国防教育规定】
第十条【支持鼓励国防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国防教育日】
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国防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小学、初中国防教育职责】
★第十五条【高中、高校国防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服兵役意识培养】
★第十七条【军训组织与安保】
第十八条【军训责任主体】
第十九条【军训大纲制定】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国防教育职责】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国防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国防教育职责】
第二十三条【军区、人武部国防教育职责】
第二十四条【居委会、村委会国防教育职责】
第二十五条【文化宣传单位国防教育职责】
第二十六条【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国防教育场所】
第四章 国防教育保障
★第二十八条【经费保障办法】
★第二十九条【鼓励捐赠财产】
★第三十条【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国防教育基地】
第三十二条【国防文物保护】
第三十三条【国防教育大纲】
第三十四条【教员师资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场地提供和军营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拒不开展国防教育】
★第三十七条【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
★第三十八条【破坏国防教育设施】
第三十九条【寻衅滋事和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
★第四十条【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施行日期】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20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023年10月24日)
附录二
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