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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法典人格权编(一般规定评注第989条-第1001条)(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系列
0.00     定价 ¥ 8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301354612
  • 作      者:
    作者:朱晓峰|编者:朱晓峰|责编:任翔宇//方尔埼|总主编:朱晓喆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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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一般规定”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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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中国民法典评注:理论基础与愿景使命
第一章 一般规定
导论
第九百八十九条【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的类型】
第九百九十一条【人格权不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禁止性规定】
第九百九十三条【人格要素许可使用】
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请求权】
第九百九十六条【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禁令】
第九百九十八条【人格权侵害责任认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人格要素的合理使用】
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一千零一条【身份权保护的法律适用】
附录一 《民法典人格权编·一般规定评注》规范性文件名称缩略语表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系列”编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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